• 索 引 号:QZ04903-11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龙政〔2022〕53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后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龙镇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15:55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后龙镇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2621

     


    后龙镇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分类办〔2022〕2号)、《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泉分类办〔2022〕3号)、泉港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港垃分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年底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四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大件垃圾。

    二、工作计划

    2022年1-4月:各村(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2022年5-6月:完成垃圾分类所需资金测算;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

    2022年6-12月:逐步配齐垃圾分类所需硬件设施,购置垃圾分类宣传品及运输车辆等,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设置标准

    (一)可回收物

    指可循环再利用,能变废为宝进行出售或具有一定回收价值的生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类: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纸盒(箱)(纸板箱、 包装盒、蛋盘等);废塑料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等)、硬质塑料瓶(洗衣液瓶、洗发水瓶)、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塑料杯、塑料托盘、软桶、一次性饭盒等);废玻璃类:玻璃瓶(调味瓶、酒瓶)、碎玻璃、碎陶瓷等;废金属类:金属容器、金属制品等;废织物类:废旧衣物、废旧床单、废旧桌布、废旧窗帘等;废弃电器电子类:废旧家电、手机、计算器等;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住户将可回收物积存到一定数量后,可自行联系收购商贩进行外售或将其投放至垃圾分类收集点内的可回收物桶,亦可交于环保驿站

    (二)厨余垃圾

    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住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垃圾;餐饮店、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辖区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内脏等有机垃圾;住户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厨余垃圾可由专人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采用上门收运居民主动投放至垃圾分类收集点内的厨余垃圾桶,(拟)统一转运至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染发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像纸;农药瓶及其包装物;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如纽扣电池,含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产品或者设备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居民有害垃圾积存到一定数量后,采用上门收运或主动投放至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内的有害垃圾桶交于环保驿站。收集的有害垃圾由环保驿站或运送至泉港区有害垃圾暂存点(涂岭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暂存。

    (四)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餐巾纸、污损纸张;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废弃小食品包装袋;烟蒂;其他家庭废弃的杂物。

    2.投放暂存。设置密闭容器,实现单独分类、“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辖区住户主动投放至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内的其他垃圾桶,统一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五)大件垃圾

    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的废弃物不包括家用电器电子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旧家具如床垫、沙发、书柜等。

    2.投放暂存。社区可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

    3.收运处置。由村(居)统一进行转运。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环保驿站,用于集中宣教活动及积分兑换等相关服务。站内应设置可回收物暂存室、有害垃圾暂存室。

    1.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由属地村(居)牵头组织社区干部和小区志愿者、分类督导员入户分发告知书,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居民将家中生活垃圾按分类类别做好源头分类。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设置的红色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可在家中暂储,一定量后自行售卖,或集中投放到小区设置的蓝色可回收桶;在厨房设置一个厨余垃圾桶,沥干厨余垃圾后投放至小区设置的绿色易腐垃圾桶;在客厅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日产日清投放至小区设置的橘黄色其他垃圾收集桶。

    2.规范设置收集容器。

    各村(居)根据投放需求配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身颜色、标识标志必须做到规范、清晰,颜色正确,外观干净、密闭。分类收集点应设置指示指引牌,做到地面硬化处理、环境整洁。可在小区环保驿站或物业管理处等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收集点,做到专门收集、有人监管;可按每300户标准设置一处垃圾分类亭;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楼道口70米范围。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投放需求,通过“楼道撤桶”、“撤桶并点”等举措,减少优化投放点位,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村(居)应设置供住户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垃圾收集点,每个收集点应至少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两类垃圾桶的放置数量可根据收集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产生量来确定。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在收集点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桶。住户应将分类垃圾投放至村里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按以下标准或要求配置垃圾桶:

    1)居住区可按每5-10户配置1对垃圾桶;

    2)村庄公共场所一般按每300-500平方米配置1对垃圾桶;

    3)沿街道路可按每100米配置1对垃圾桶;

    4)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3.建立投放督导制度。一是设立专职督导员制度。每个村(居)配备1至2名督导员,重点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社区、小区每300户配1名督导员,重点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加以引导。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及去处,以及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按月汇总收集、存档。

    (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1.加强收运配套体系建设。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相应配套收集转运体系。统一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对不符合规范及老旧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淘汰更换,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明确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2022年底前,全镇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完成规范配置。

    2.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利用回收站点,对废玻璃等可回收物进行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镇创卫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各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辖区内幼儿园、小学、中学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协会等基层力量,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组建志愿者和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志愿和宣讲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乡之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的投入。

    (五)公共机构率先推进。组织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实行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六)夯实学校教育基础。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实施方案,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七)培育示范典型。在原有试点对象中着力培育打造示范单位,发挥样板、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总结试点对象经验,以点带面,加以推广。

    (八)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卫生考评工作,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试点对象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考评结果通报,并以考评成绩作为奖罚依据,对完成情况较好的社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引入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支持各类媒体曝光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切实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监督、可感受,激励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后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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