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尾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时间:2019-12-20 11:28
     
    峰尾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
    一、抓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加强全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强配齐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镇宣传办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于2018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蒋海昆(镇党委宣传委员)。举办“法制进校园”、“初心讲堂”开班仪式暨“践行初心使命”、科技讲堂暨科技活动园专题讲座等相关讲座23场次,并通过“海城峰尾”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相关工作。
    2.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着眼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着眼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部署,围绕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法定作业,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未涉及
    3.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镇机关各部门 未涉及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科学稳妥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镇宣传办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于2018年印发关于峰尾镇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峰委[2018]166号),截止11月5日我镇共处理涉及新浪微博、人民网、泉港家园、微信朋友圈等舆情处置承办件18件,稳妥回应处理热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问题,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
    5.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镇党政办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出台制度文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政务舆情网上回应机制的通知(峰委[2018]122号));关于印发《峰尾镇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峰委[2019]7号),关于印发“海城峰尾”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峰委[2019]69号)等体制机制制度3件次,对政务舆情回应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针对沿海汛期、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峰尾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峰政[2019]43号)等文件6件次。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6.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组织开展好“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宣讲讲堂。 镇党政办
    镇宣传办
    镇机关各部门 推广运用图表张贴于政务公开栏,图像、视频、公众号、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举办“法制进校园”、“初心讲堂”开班仪式暨“践行初心使命”、科技讲堂暨科技活动园专题讲座、安全知识专家解读等相关讲座23场次,舆情处置承办件18件;组织开展峰尾镇“初心使命,我来说”宣讲讲堂4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稳妥处理源头热点,引导社会舆情。
    二、突出决策抓引,促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7.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选取若干立法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定程序举行听证,形成典型案例。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今年无相关重大决策。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8.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今年以来,稳增长方面,项目进展报表今年向社会公开11件,涉及34项目,完成投资额28850万元;惠民生方面公开8件,涉及低保安居工程5户,共计30万元。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9.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镇执法中队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涉及我镇区域内的执法信息在“福建省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福建省综治诚信信息系统”报送案件卷宗34宗,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0.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镇经委办 镇机关各部门 每月摸排台帐公开10件,涉及企业10家;公开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机构风险摸排检查表10件;涉嫌非法集资处置情况统计表11件。
    11.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镇农水办         镇财政所 截至目前公开涉及精准扶贫文件3件,涉及“五项工程”救学济困项目2000元/人,共计2000元;2019年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3户,补助1万元/户,共计3万元;房屋修善项目8户,补助3万元/户,共计24万元。
    12.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镇环保站  公开空气预警通报件16件,生态环境信息12件。其中生态环境信息主要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闽中督信转信访件主办件6件(〔2019〕83号-23、〔2019〕103号-18、〔2019〕113号-23、〔2019〕263号-21、〔2019〕283号-34、〔2019〕303号-14)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1件(〔2019〕113号-2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闽中督信转信访件协办件6件(〔2019〕123号-33、〔2019〕163号-21、〔2019〕213号-3、〔2019〕253号-23、〔2019〕303号-15)已全部办结。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镇经委办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未涉及相关审批事项。
    14.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 1792-2018)》标准的宣贯实施,让随机不随意、监管不任性、公开更公正。 镇经委办 未涉及
    15.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镇经委办 未涉及
    16.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镇行政服务中心 我镇严格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有34项。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7.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养老、公共文化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镇民政办镇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设置养老服务站8个,涉及8个行政村,投入资金100多万元。
    18.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 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镇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
    举办春季招聘会1场次;举办征迁劳动力职业支持培训转移就业3场,涉及滩涂养殖项目培训人数116人次;园艺工项目培训人数144人次;社群营销项目培训人数93人次;家政服务项目培训人数140人次。
    19.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镇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 截至11月5日通过“泉港区峰尾镇中心小学”、“泉港区圭峰中学”、“泉州市泉港区峰尾中心幼儿园”等公众号推送相关教育招生政策12次;开展2019年度奖助学金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奖教奖学、助教助学(第一期)资金(997570元),奖助613人次。
    20.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镇卫计办 未涉及
    21.按照自然资源部征地信息公开指引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 镇国土资源所 截至11月5日我镇国土资源所未收到上级相关征地公告。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22.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公开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 镇财政所 镇机关各部门 每月公开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经常性支出及专项支出明细表2件,共计10件次,债务申报公开信息11件次,每年度主动公开预决算工作1件次。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23.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目前,我镇无政府网站,未涉及。
    24.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镇党政办 目前,我镇无政府网站,未涉及。
    25.及早部署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镇党政办 目前,我镇无政府网站,未涉及。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26.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加大“海城峰尾”公众号建设力度,制定关于印发“海城峰尾”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的通知(峰委[2019]69号),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台帐,设置专人专管,层层把关,严格审核。
    27.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利用“海城峰尾”公众号,即时发布各级相关政策、信息和办事服务内容,截止11月5日共发布信息383件。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8.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镇经委办镇行政服务中心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严格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有34项。
    29.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整合服务渠道和服务资源,分类聚合业务、应用和数据,构建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实现单一窗口服务,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镇行政服务中心 计生系统通过网上办理一、二孩办理一网通办机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共计办理564件。新农保系统通过收描二维码实现一网通办体验。已接连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30.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镇信访办 未涉及
    五、健全公开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31.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1.我镇利用机关学习例会多次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及各村主干学习;结合综治入户访视等相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因发文基数减少,公开数量无增,在质量上优化增加人才港湾、渔港通等贴近渔港峰尾群众需求的公开信息内容10件。
    32.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成立审查小组(关于调整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峰政[2018]87号)),公开逐级审批流程,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33.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28件,方便于群众查阅监督;利用“海城峰尾”公众号回应群众热点,发布政府动态,共计383件,运用网上政务公开信息45件次。
    (三)推动政务公开责任制落实
    34.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镇党政办 镇机关各部门 为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我镇于2018年调整机构建设(关于调整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峰政[2018]87号)),配务专职人员2名,经费0.5万元。乡镇“三定”改革还未开始,一旦开始我镇将依法公开“三定”信息。
    3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镇效能办 镇机关各部门 我镇严格按照区级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要求,逐一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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