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13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峰政〔2023〕41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7
    峰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奖教奖学、助教助学资金 发放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17 16:34

    各村,海城实验小学、福师大泉港实验小学、圭峰中学

    根据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统筹安排经个人单位申报()和各村、学校调查以及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审核,现就2023年度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奖教奖学、助教助学资金(100.8万元)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城精英奖奖学8.1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1)

    1.2023年参加全国全日制考取985、211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4人,奖金2.4万元;

    2.2023年参加全国全日制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19人,奖金5.7万元;

    海城俊才奖奖学5.4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2

    1.在泉港区内高中就读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的,历史方向共奖励1人,奖金0.3万元;物理方向共奖励14人,奖金3.5万元;

    2.泉州市内泉港区外高中就读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的,历史方向共奖励2人,奖金0.3万元;物理方向共奖励9人,奖金1.3万元。

    优秀中小学教师奖教6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1.圭峰中学奖励84人,奖金25万元(不含定向圭峰中学教育促进会捐款);

    2.海城实验小学奖励223人,奖金36万元。

    优秀中小学毕业生奖学金4.3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4、5

    1.初中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5人,奖金1.65万元;

    2.学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0人,奖金0.65万元

    3.初中特别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人,奖金2万元。

    、优秀中小学在校生奖学金3万元)

    1.圭峰中学奖励64奖金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

    2.海城实验小学共奖励学区2万元,资金直接划拨至学校,由学校以奖励品或现金形式给予优秀生奖励。

    、学校建设资金补助6万元)

    1.峰尾中心幼儿园3万元;

    2.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3万元。

    、助教资金3万元

    用于扶助身患重病、家庭困难的辖区学校教师。

    、助学资金10万元

    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附件:1.2023年海城精英奖奖学名单

    2.2023年海城俊才奖奖学名单

    3.优秀中小学教师奖教金名单

    4.优秀中毕业生奖学金名单

    5.优秀小学毕业生奖学金名单

    6.圭峰中学优秀在校生奖学名单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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