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13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峰政〔2023〕41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7
各村,海城实验小学、福师大泉港实验小学、圭峰中学:
根据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统筹安排,经个人、单位申报(请)和各村、学校调查以及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审核,现就2023年度峰尾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奖教奖学、助教助学资金(100.8万元)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城精英奖奖学金(8.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1.2023年参加全国全日制考取985、211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4人,奖金2.4万元;
2.2023年参加全国全日制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19人,奖金5.7万元;
二、海城俊才奖奖学金(5.4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1.在泉港区内高中就读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的,历史方向共奖励1人,奖金0.3万元;物理方向共奖励14人,奖金3.5万元;
2.泉州市内泉港区外高中就读考取985、211工程院校的,历史方向共奖励2人,奖金0.3万元;物理方向共奖励9人,奖金1.3万元。
三、优秀中小学教师奖教金(6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1.圭峰中学共奖励84人,奖金25万元(不含定向圭峰中学教育促进会捐款);
2.海城实验小学共奖励223人,奖金36万元。
四、优秀中小学毕业生奖学金(4.3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5)
1.初中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5人,奖金1.65万元;
2.小学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0人,奖金0.65万元;
3.初中特别优秀毕业生共奖励1人,奖金2万元。
五、优秀中小学在校生奖学金(3万元)
1.圭峰中学共奖励64人,奖金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
2.海城实验小学共奖励学区2万元,资金直接划拨至学校,由学校以奖励品或现金形式给予优秀生奖励。
六、学校建设资金补助(6万元)
1.峰尾中心幼儿园:3万元;
2.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3万元。
七、助教资金3万元
用于扶助身患重病、家庭困难的辖区学校教师。
八、助学资金10万元
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附件:1.2023年海城精英奖奖学名单
2.2023年海城俊才奖奖学名单
3.优秀中小学教师奖教金名单
4.优秀中学毕业生奖学金名单
5.优秀小学毕业生奖学金名单
6.圭峰中学优秀在校生奖学金名单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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