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12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峰政〔2022〕1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3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坚决压降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为人民生命安全守好消防安全底线,为我镇全方位高质量推进发展提供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为总目标,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任务,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强化攻坚、强化基础,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扭转火灾高发局面。
二、攻坚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将严查严改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整治消防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清,行动不足等问题。重点任务:
1.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督导检查、调度指挥、跟踪问效,提升全镇消防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实行火灾指数四色预警。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村、各行业火灾形势开展“红黄蓝绿”四色预警。红色类: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上升,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除放火外),受伤人数在3人以上 含),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问责约谈,组织蹲点帮扶、启动挂牌机制。黄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低于5%的,受伤人数为1-2人的。蓝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5%但低于10%,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绿色类: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10%的,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责任单位:各村,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整治安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偏低,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
1.严格高压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力量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单位,供水、电力、燃气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区域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强制措施,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追责处理,对发现擅自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或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但拒不执行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 十一)》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线索,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定期执法力度通报。领导小组将对村、各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以数据检验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三)整治治理成效不明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整治“回潮”,安全执法宽松软,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重点任务:
1.紧盯小散杂整治。要紧盯“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电动自行车等小散杂场所、反复回潮隐患问题重点整治。要制定计划对“三合一”在册单位、自建房加工场所进行定期回访。组织基层综治网格员加大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发现、整改、反馈的隐患闭环管理。对发现隐患回潮、虚假关闭、虚假评查等问题的,依法从重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
2.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工业、商贸、教育、医疗、文物、民宗、养老等七大行业领域要重点推动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村建办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共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电气线路的检查检测,入企入户检查表内表外电气火灾隐患。经委办要加强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质量监督。安监办要加强电工、焊工落实持证上岗、规范作业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镇经委办、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民政办、村建办、卫计办、安监办等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挂牌督办重大顽疾。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小灶”整治,突出整治“低、小、散” 指产出、资源利用率低、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分布散)化工企业出租分租工业厂房仓库、小作坊小加工厂、自建房加工场所、“小、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对象场所,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村,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四)整治群众消防素质偏低的问题。重点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性解决弱势群体亡人占比高、关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室外草木火灾占比高的问题。重点任务:
1.加强社会面宣传警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办、司法所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法宣传;经委办、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督促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司法所、经委办,消防工作站等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弱势群体宣传帮扶。民政办等部门要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结合养老惠民生补短板、养老贴心工程、特殊困难残疾人关怀等为民惠民项目,加强特殊群体住所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服务。要加强邻里互助,组织对老弱病残、特困等特殊群体住所排查火灾隐患、对监护人员进行定期宣传教育提醒。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
3.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培养专业培训力量等方式,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一警六员” 民警、志愿消防员、村居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职员、单位人员)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
4.针对性加强室外火灾提示。针对室外草地、垃圾、树木非构筑物火警占比达68.86%的问题,要组织村民落实防火公约,规范野外用火,杜绝烧荒和秸秆焚烧、随地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安全农耕等行为。各村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城市、农村公共道路绿化隔离带火警多的特点,加强立牌提示和对目标人群开展“请勿乱扔烟头”等提示宣传。在清明、干旱等节点提前对隔离带、重点地区洒水增湿。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交通管理站、道安办、农办、国土资源所、安监办等区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立即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常态督查、情况通报、动态考核、联合督办等职能作用,实行“每周数据上报、每半月分析研判”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各村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火灾多发频发的,将移送效能部门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或整治成效不显著的村,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部实行“一票否决”。
(三)规范信息报送。请各有关部门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填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附件2)。以上材料请报送至镇消防工作站 联系人:庄燕娜,电话:87766267,邮箱:qgfwab@163.com)。
附件:1.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3.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汇总表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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