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12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峰政〔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峰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6
    峰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消杀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08:22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6日,全面开展全镇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消杀,确实做好环境卫生大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消杀

    1.各工作片和各村负责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工作。做好沿路卫生大整治,重点清理沿路乱堆乱放和绿化带内的堆积垃圾,并辖区沿线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内沟河、公园、晨晚练点、市场、无物业小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公厕、花坛草丛边、景观水池、排水沟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杀处理,清除辖区内“四害”孽生(栖息)场所,改善公共场所卫生消毒设施,落实消毒工作。

    2.镇卫计办负责全镇消杀工作,做好镇机关、渔仔街、诚峰综合市场、镇文化站的消杀工作,督促各村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改善公共场所卫生消毒设施,落实消毒工作。

    3.镇创卫办督促各村、城区、镇区主干道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落实日常保洁,加强卫生死角的垃圾清理,完善卫生配套设施,加大对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分类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4.镇村建办要督促辖区各住宅小区和在建工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工作,引导各住宅小区和在建工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

    5.镇经委督促辖区五小行业和商超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工作,引导一线作业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范,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和手套。

    二、工作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村、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村主干)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务必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针对各薄弱点开展工作。涉及到部门间的工作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工作要快速推进。根据工作计划,各村要每周开展一次大整治大消杀工作,对各重点区域进行有序整改,强力推进。各村、各部门每要将整治消杀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送至镇创卫办邮箱(fwzcwb@126.com)。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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