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1200-2019-00003
    • 备注/文号:峰政〔2019〕85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2
    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04 15:56

     

     

     

     

     

    峰政〔2019〕85号

     

     

    峰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港安委〔2019〕19号)文件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村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强化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要严格严肃执法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保安全、保稳定的实际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治理主动战、歼灭战

    8月下旬开始,各村各部门要有节奏有步骤的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深入开展,特别要结合暑期假期汛期特点,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渔业船舶、大型活动、“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全面自查,层层铺开。各村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于9月9日前送镇安监办备案。

    (二)突出重点,检查执法。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进行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2018年以来各级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把握节点,督促指导。9月15日开始,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检查指导。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全力以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10月上旬至10月底,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保障专项行动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强化执法问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企业少检查多提醒。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村各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需要区安委会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请及时书面报告。

     

    附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附件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已经收到。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的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9年  月   日

     

     

     

    抄送:区安办。

    峰尾镇党政办                               2019年9月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