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26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峰政〔2023〕26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8
    峰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峰尾镇地质灾害防治和群众转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09:42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确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现将《2023峰尾镇地质灾害防治和群众转移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各村地质灾害防灾监测人及责任人名册

    2.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

    4.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清单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3428

    2023年峰尾镇地质灾害防治和群众转移

     

    为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和群众转移避工作,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做到“零伤亡、少损失”。根据峰尾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协调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志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仁成(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长:庄子汉(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郭勇诚(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施凉凉(党委三级主任科员)

                       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庄友林(峰尾防派出所所长)

                     柯子兵(团区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连俊廉(副镇长)

                     李世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陈惠阳(峰尾卫生院院长)

                        陈珠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柯顺珍(镇财政所所长)

     (镇综治办负责人)

    林贤海(镇国土资源所长)

    陈建强(镇村建办负责人)

    庄亚龙(镇安办主任)

    各相关驻村工作人员及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贤海兼任,办公室挂靠在镇国土资源所。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2023年泉港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泉港自然〔202387号)有关规定编制该方案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我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基本情况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主要集中诚平村、前亭村、峥嵘村沿海海岸线,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因降水渗入山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高陡边坡处;三是小型山体滑坡易发,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

    (二)重要防范区域和重点防范期

    1.重点防范区域。

    峥嵘村海防路段高陡边坡,前亭村海防路高陡边坡砌坡,诚平村后山、格美公园周边临海高陡边坡,诚平村圭峰塔公园周边临海高边坡等区域为主要防范区域。

    2.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我镇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受4-5月雨季、6-9月台风天气、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影响,我镇重要防范区域易发生地质灾害。

    (三)防治措施及部门职责

    1.防治措施。

    1)汛期前排查和隐患治理。汛期前,各村委会应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对已查明的隐患应根据实地情况,积极主动先行组织治理,确保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2)监测与巡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工作片、国土所、各村负责巡查监测工作,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3)据调查情况和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村委会要制定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备镇政府,方案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4)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队伍,主要由各防灾成员单位和镇、村应急民兵分队组成,根据灾情应急响应和统一部署进行抢险救灾

    2.部门职责。

    1)国土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点监测人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成果数据汇总上报。

    2)道安办:负责辖区内道路的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工作,加强对交通沿线边坡的检查和维护,对易发区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

    3)社会事务办(农办):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引水涵渠,应进行除险加固。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巡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工作,负责防汛抗灾物资发放。

    4)城镇管理办(村建办):负责受监在建项目及周边的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工作

    5)财政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治理所需经费争取,促进防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安监办:负责灾害发生时,救援物资、大型专业机械设备的协调工作。

    7)各工作片、村委会: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点的巡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疏散、搬迁、避险工作,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8)综治办:负责险情发生时,社会治安维稳,群众撤离秩序,对不听劝阻离开危险区域人员采取必要强制措施。

    9)其他镇直机关部门: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场所、建筑、项目等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防范和治理工作。    

    、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和转移对象

    1.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2.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3.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4.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镇地质灾害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总协调工作,常务副组长直接负责全镇汛期群众转移避的组织指挥工作;各工作片片长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片、本村的防灾责任人,负责本工作片、本村防灾避险工作;各驻村干部、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是本村的防灾监测人,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排查监测、巡查和防范。各村应在汛期前完成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如有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立即书面向镇政府汇报。

    (三)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1.信息运行:

    依据本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由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防灾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由分管副组长依据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区分管领导和各村负责人(责任人),各村负责人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并组织人员对全村进行再排查,如有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上报镇防治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填写《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时纳入监控范围。

    2.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和挂钩领导及各驻村工作组按照网络图所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通讯等形式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线路、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2)镇、村负责人应深入灾害点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转移工作的安全、稳定。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的群众安全转移,一是做好保安工作;二是协助抗灾、防灾工作。

    、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片及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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