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2600-2019-00008
- 备注/文号:峰政〔2019〕94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1
峰政〔2019〕94号
峰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峰尾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汲取“10.14”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同意,现将《峰尾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峰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峰尾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汲取“10.14”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全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实现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路面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清除隐患
1.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根据我镇“路长制”的职责分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各自辖区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道路改造期间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中央及两侧隔离带(护栏)开口设置不合理、绿化及广告牌遮挡路口安全视线、交通标志标牌不全等隐患,落实措施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并设置临时性防护设施、加强巡逻管控。镇执法中队要对道路两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店外经营及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大整治期间,每月开展道路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
2.深入摸排企业源头隐患。镇执法中队要深入全镇渣土车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车辆未录入目录库、未申领泉工号牌、无营运资质、外籍挂靠、加装改装、不按审批路线时段行驶等安全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镇创卫办要对环卫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镇宣传办要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的巡查和管理,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大整治期间,各责任部门每月开展源头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
3.排查整治农村“五小车辆”、重点运输车辆隐患。各村要发动农村“两员”(劝导员、交通安全员)进村入户调查,健全完善农村“五小车辆”(即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面包车基础信息,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重点车型的催报废工作。
(二)宣传曝光
各村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定期宣传道安工作动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进村入户主题宣教活动,加强老年人、外来工群体的安全教育;发挥农村劝导站和“大喇叭”作用,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镇宣传办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守法、安全出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姿态,迅速行动、积极履职,边排查边整治,全力以赴,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细化方案、大检查、整治行动、总结等材料),每月24日上报工作动态资料、工作小结,12月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镇道安办联系人:小陈。
峰尾镇党政办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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