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峰尾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1-01-11 11:42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汇总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峰尾镇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qg.gov.cn/)公布,并送泉港区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峰尾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588号,邮编:362802,电话:0595-87763709,电子邮箱fwz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贯彻执行《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依托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网站公开率100%。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发布六稳六保及疫情防控信息7份,发布粮食安全保障、渔业管理、滨海湿地保护、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政策解读稿10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党政办根据人事变动和公开需求,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制作时标定公开属性,建立台账,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审核后发布。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依托福建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依托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峰尾镇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由区政府统一版面、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管理。全年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已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受群众查阅。此外,在镇机关二楼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立式档案柜、宣传架等,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镇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按需对我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月参加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线上业务培训会,培训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业务;7月参加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线下政务公开培训;同月举办镇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此外,及时根据上级下发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区网站评估情况开展镇级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对照上级标准仍然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报送文件不及时,造成信息公开工作滞后,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不够广泛;二是“六稳六保”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不够,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了解较少,工作推进慢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制作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登记备案的信息,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读力度,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制度,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

    三是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会加强对新《条例》《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的学习领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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