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尾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港政办〔2018〕118号)要求,由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泉港区峰尾镇网站:http://www.fwz.qg.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62802;电话:0595-87763709。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截止至12月28日之前我镇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数13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镇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数22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完成2018年政务公开部署工作达100%。
2.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峰尾经济发展为主线,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开展政务网上、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三级联动公开”工作,并结合“海城峰尾”公众号发布即时动态、热点回应。
3.完善机构,健全制度
进一步编制完善《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优化审查机构,镇党委秘书任机构主任,设置工作人员2名,投入工作经费3万元。
4.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设政务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海城峰尾”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政务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实行月公开,“海城峰尾”公众号设置专人专岗发布即时动态、热点回应,利用率达100%,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及时受理和回复举报投诉等方面做了积极努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截止至12月31日之前我镇网上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数13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1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数2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管理,社会公益事业,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政财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镇级政务公开栏、通告栏、村级政务公开栏、“海城峰尾”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开展政策解读专题会议及学习会上政策解读5场,政策解读数9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以“海城峰尾”公众号为切入点,积极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即时发布“充气堡”事件、碳九事件等相关事件进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1-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0件,历年累计数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截止12月31日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12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缺乏与公众有效互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深化完善和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府政务公开运行水平,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开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三是广泛宣传认真实施。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9 |
61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9 |
61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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