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峰尾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18 10:40

    峰尾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泉港区峰尾镇网站:http://www.fwz.qg.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62802;电话:0595-87763709。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峰尾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和回复举报投诉等方面做了积极努力。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政班子调整后,及时成立了以镇长吴俊鹏为组长、党委秘书庄俊洋为副组长、镇机关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峰尾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二是进一步编制完善《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峰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峰尾镇政府保密工作制度》、《峰尾镇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峰尾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镇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是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周二晚上学习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文文种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关系对照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共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其中2012年度50条、2011年度31条、2010年度25条、2009年度44条、2008年度36条、2007年度1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更新更加及时。继续重点加强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项目,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管理,社会公益事业,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政财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镇(街道)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政府201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培训和交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建议区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实实在在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学习,务求取得更大实效。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不够“强”。按照《条例》规定,绝大部分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但仍然有部分部门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建议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上报和公开。三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全”。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2年,我镇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深化内容,强化保障。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 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同时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是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 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四是加强监督,稳步推进。在行政系统和单位内部建立双向检查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成立专门的信息机构,收集、分析政务公开的工作动态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将监督贯穿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至12月。

    (二)指标统计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203

    其中:1、网站公开

    50

    20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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