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6-05 15:16

    泉港政办〔2013〕224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单位及范畴

        (一)编制单位。我区行政范围内负有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的各镇(街道)、区政府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编制范畴。各镇(街道)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行政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报送及公布时间

        (一)报送备案时间。各级各单位应于2014年1月4日前将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

        (二)发布时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条例》规定,于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时,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发布。(注:各单位发布时请选择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点击新建,选择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后提交)

        (三)检查落实。区政府办将于2014年3月底组织对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报、公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将对政府网站公开年度报告情况进行重点监察,监察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依据 。各级各部门务必按时按要求将年度报告发布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以便公众查阅和上级部门检查。

        三、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编制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回顾和总结本级本部门实施《条例》和贯彻落实《泉港区人民办公室关于转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泉港政办〔2013〕186号)文件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及责任部门要在总结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形成切合单位实际、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填报2013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并做好全年统计数据的校对核实,确保年度数据客观、准确。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应在2014年1月4日下午下班前完成2013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填报工作。

        (三)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及格式参照《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见附件)进行编制。

        四、其他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从主观方面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上报并公布本单位年度报告。

        联系人:庄燕红;联系电话:87975500;电子邮箱:qgzfgkb@sina.com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附 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引  言

        (包括报告依据、报告主要内容、统计数据时间段、报告公布方式、联系方式等。)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应包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等内容。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及责任部门要在总结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包括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等;

        (二)受理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 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包括数量(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原因、结果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附表式)。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 月25 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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