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根据《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现就泉港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制格式及其释义
格式: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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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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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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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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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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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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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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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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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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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长度(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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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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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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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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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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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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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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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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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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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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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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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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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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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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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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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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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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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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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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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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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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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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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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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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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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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3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20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
XX XX XXX — XX XX — XXXX — XXXXX
机构代码
1、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索引号的第1-7位组成,包括区域代码、县区代码、单位序号。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泉州市区域代码为QZ。
(2)县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4位为县区代码,泉港区为04。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代码。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区直机构代码详见附件。根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规定,“
2、类目代码
类目代码是信息分类的编码,即索引号的第9-12位,分为一级类目代码和二级类目代码,分别用两位数字编制。二级类目代码由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自行设置,没有二级类目的以“00”填充。一级类目代码如下:
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02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0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05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0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08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09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7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18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9 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20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1 镇(街道)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22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23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24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数码为信息类别代码。其中01-16、25、30为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类别代码;01、17-25、30为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类别代码。26-29为预留类别代码,作为新增公开信息类别或各单位自有类别代码。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时,可按照国家部委具体分类要求发布,信息类别代码要按照本说明的要求编制。
3、信息生成年度
信息生成年度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14-17位。
4、流水号
流水号是一组顺序号,索引号的第19-23位,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流水号在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内,按同一年份里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
索引号的第8位、第13位、第18位以“--”连接。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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