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6-01-13 09:38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泉港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现将泉港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已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发布,并同步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供社会公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703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766100;电子邮箱:qgzhengwu@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优化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聚焦民生保障、社会公益事业、营商环境等公众关切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解读深度。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2条,其中区政府及其部门发布1110条,各镇(街道)发布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申请数量较2024年上升33.3%;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件,占57.1%;不予公开2件,占3.6%;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占12.5%;其他处理1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6件),占25%。全区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2件,结果纠正5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7件,结果纠正1件。

      在办理复杂申请时,注重加强跨部门会商和法制审核,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努力推动相关行政争议在源头化解,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系统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与动态更新工作。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全面梳理法定公开内容,科学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等要素,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目前,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及全区7个镇(街道)均已完成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主渠道功能强化。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SSL安全证书升级和中文域名规范解析,保障网站数据传输安全和身份可信。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提升网站日常运维、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和常态化巡检能力。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和用户体验。

      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在保持“福传泉港”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活跃度的同时,创新开设“政务公开”服务专栏,集成“政策文件库”“规划计划”等子栏目,以更便捷的方式推送政务信息。

      传统查阅场所服务优化。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设施不断完善,提供政策查询、纸质文件查阅、电子信息检索、申请协助等服务,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面向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2025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开展2025年度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5年初任公务员政务公开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政务公开理论、信息规范发布、内容安全校对、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专题,着力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2

    1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4

    行政强制

    2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09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5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5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50

    0

    0

    0

    0

    5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5

    3

    0

    12

    2

    0

    0

    0

    2

    3

    1

    0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仍需继续提高,公众参与渠道与活跃度有限,业务人员履职能力不均衡,政务公开特色亮点工作不够突出。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更加精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完善全区统筹机制,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指导、深化分析,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作规范。三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途径征集民意,围绕公众关切,统筹推进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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