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7 09:48

     

     

     

    泉港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g.gov.cn)上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港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1号楼118室,邮编:362801,电话:87975500,传真:87995800,电子邮箱:qgzfgkb@sina.com)。

        一、概述

        2015年,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区档案馆、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的政策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督促各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一进一出”,配齐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确保办公场所、机构、人员“三落实”。成立区级及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保密审查扎实稳妥推进。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联系更加密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

        (二)把握公开重点。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先后下发了《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进行明确的规定,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序推进。一是加大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督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发展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实时公开防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收支决算报告、预算草案、经济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救灾捐赠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优抚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泉港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通过宣传栏、电视台和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定期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套数、总面积、总投资、项目开工竣工情况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五是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完善考评制度。通过公开检查或网上抽查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抽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强督促指导。经常深入各单位,加强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基层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站公开专栏得到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坚持定期通过公开检查或网上抽查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抽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参加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及业务培训,为《条例》的全面、及时、有效实施提供支撑。

        (五)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府门户网站查询、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简报、政务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便民手册等形式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多种途径、高效便捷的的信息公共查阅、服务平台。通过政府网站的“领导在线访谈”专栏,及时发布和解读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宣传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2015年共组织“农村个人宅基地确权办证相关问题解答”、“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加速渔业转型升级”、“ 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污染减排与生态区建设”等专题访谈12期,共12个区直或镇街参与访谈,回复网友提问155个。依托基层现有公开平台,在图书馆、镇(街)、村(居)委会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标语,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网站访问量已达18354人次,日均点击率近51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

        在2015年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188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9条,占36.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8条,占20.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5%;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0.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条,占6.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2.13%;其他类别信息61条,占32.4%。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2条,占6.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3条,占8.8%;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占2.7%;行政许可类信息60条,占4.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3条,占1.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8条,占1.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条,占0.9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12条,占16.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51条,占27.3%;其他类别信息379条,占29.5%。

        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4条,占1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0.2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8条,占1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8条,占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8条,占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1条,占12.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4条,占26.1%;其他类别信息25条,占6.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554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21条;土地管理类65条;发展规划类71条;财务管理类122条;科技文化类38条;计划生育45条;其他192条。通过网站公开1872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115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档案馆共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总数达8个,接受纸质版信息1285条、电子版信息1285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477人次。全区共接受公众咨询 12491人,其中现场接待6060人,网上咨询764人,电话咨询5667人。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共组织开展政策解读12期,涉及“农村个人宅基地确权办证相关问题解答”、“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加速渔业转型升级”、“ 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污染减排与生态区建设”等专题, 12个相关区直单位或镇街参与访谈,回复网友提问155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共受理或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传真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5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受理16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16件。在16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1件,占68.75%;“同意部分公开”2件 ,占12.5%;“其他答复数”3件 ,占18.75 %。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1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按要求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镇(街)两级及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均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限,导致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致使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单一等现象。四是部分单位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没有固定,人员常有变动,没有做好换岗交接工作,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脱节。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为主,普遍对业务不太熟悉的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适当时候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平时注重沟通交流,在互动中提高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网上抽查,以检查促进各单位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和保障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上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台帐,对各部门已经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查漏补缺,清理一部分没有信息的目录,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查阅点信息提供情况等,使工作有据可查。

        (三)坚持严格保密审查。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遵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把握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注重加强财政信息、行政收费、“三公”支出、住房保障、社会公益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五)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各镇各部门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优化链接结构,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全面提升公开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区交通运输局 、卫计局 、教育局 、前黄镇、南埔镇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1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给予办理完毕。

        (三)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72

    1230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72

    123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7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6

    14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

    41

          2.网上申请数

    2

    3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

    2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6

    14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8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1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0

    0

    行政复议

    1

    1

    行政诉讼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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