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9 09:26

     

     

     

    泉港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

    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g.gov.cn)上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港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1号楼118室,邮编:362801,电话:87975500,传真:87995800,电子邮箱:qgzfgkb@sina.com)。

        一、概述

        2014年,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区档案馆、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运作。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督促各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一进一出”,配齐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确保办公场所、机构、人员“三落实”。成立区级及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保密审查扎实稳妥推进。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联系更加密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

        (二)强化规范运作,狠抓重点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相继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印发了《对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录入-审核-签发”、“一周一核”等程序,推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确保及时发布。

        (三)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文件要求,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进行明确的规定,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序推进。一是加大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督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发展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领导在线访谈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2014年度开展在线领导访谈12场次,涉及数字城管建设、安全供水、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实时公开防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收支决算报告、预算草案、经济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救灾捐赠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优抚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泉港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通过宣传栏、电视台和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定期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套数、总面积、总投资、项目开工竣工情况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五是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完善考评制度。通过公开检查或网上抽查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抽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网站访问量已达9395人次,日均点击率近2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

        在2014年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134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22.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条,占27.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7%;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占2.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占1.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1.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3.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占3.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占9.7%;其他类别信息36 条,占26.8%。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6条,占4.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5 条,占18%;规划计划类信息123条,占8.7%;行政许可类信息48条,占3.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0条,占2.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条,占1.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9条,占2.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2条,占16.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29条,占23.3%;其他类别信息276条,占19.5%。

        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占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占3%;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1.25%;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0.02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1条,占7.7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1条,占12.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3条,占5.7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3条,占15.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8条,占42.2%;其他类别信息12条,占3%。

        (三)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422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18条;土地管理类55条;发展规划类81条;财务管理类128条;科技文化类45条;计划生育21条;其他74条。

        (四)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其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945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133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档案馆共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总数达37个,接受纸质版信息2233条、电子版信息1854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690人次。全区共接受公众咨询565人,其中现场接待112人,网上咨询325人,电话咨询350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共受理或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9件,其中,当面申请19件,传真申请3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11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受理3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39件。在39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29件,占74.4%;“同意部分公开”7件 ,占17.9 %;“其他答复数”3件 ,占7.69 %;“不予公开”0件,占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占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39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按要求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镇(街)两级及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限,导致信息公开渠道相对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致使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单一等现象。四是部分单位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没有固定,人员经常有变动,没有做好换岗交接工作,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脱节。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继续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部工作能力。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社会关切的事项,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照省市公开重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大财政信息、行政收费、“三公”支出、住房保障、社会公益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4.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各镇各部门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优化链接结构,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SCRIPT] currentpage=1; [/SCRIPT]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区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环保局、南埔镇、后龙镇、峰尾镇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39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给予办理完毕。

        (三)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45

    1043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45

    1228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52

    7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9

    13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9

    32

          2.网上申请数

    6

    36

         3.信函申请数

    11

    1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9

    13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9

    7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1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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