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3 00:00

    泉港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港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港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1号楼118室,邮编:362801,电话:87975500,传真:87995800,电子邮箱:qgzfgkb@sina.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领导调动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工作不脱节,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督促各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一进一出”,配齐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确保办公场所、机构、人员“三落实”。成立区级及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保密审查扎实稳妥推进。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联系更加密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

    (二)强化规范运作,狠抓重点落实

    1、强化业务学习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保密法》、《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处理流程》、《信息公开条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对以区政府和政府办下发的各类文件,在公文流转时实行内容保密性、格式规范性同步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2、优化公开程序

    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更新维护及公开信息统计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相继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公开流程等相关工作。在建立修订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录入-审核-签发”、“一周一核”等程序,推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确保及时发布。

    3、突出公开重点

    一是加大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督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发展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加快推进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领导在线访谈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2013年度开展在线领导访谈12场次,涉及教育、卫生、养老保障等方面内容;实时公开防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

      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2013年区级财政收支决算报告、2013年预算草案、经济工作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救灾捐赠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优抚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泉港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

      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定期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套数、总面积、总投资、项目开工竣工情况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

      五是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

    (三)扎实稳妥推进,提高工作实效

    1、优化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通过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简报、政务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便民手册等形式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多种途径、高效便捷的的信息公共查阅、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组织的现有网络,在图书馆、镇(街)、村(居)委会安装触摸屏,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完善考评制度。通过公开检查或网上抽查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抽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加强载体建设

    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作用,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拓展,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功能齐全、层次合理、便于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及时发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全面深化基层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及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基层运作机制,为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畅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强化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运用,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互动有机结合,拓展电子政务服务范围,为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和平台。

    4、强化业务指导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试点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常性的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网站访问量已达5520人次,日均点击率近15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

    在2013年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219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4条,占24.66%;政策规范类信息21条,占9.59%;安全生产、应急类20条,占9.13%;科教文体卫生类11条,占5.02%;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5.02%;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10条,占4.57%;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92条,占42.01%。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7条,占16.97%;政策和规范类信息141条,占10.54%;规划计划类120条,占8.97%;行政许可类41条,占3.06%;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45条,占3.36%;安全生产、应急类263条,占19.66%;科教文体卫生类251条,占18.76%;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250条,占18.68%。

    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占10.44%;政策和规范类信息30条,占6.96%;规划计划类9条,占2.09%;行政许可类3条,占0.70%;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27条,占6.2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41条,占9.5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8条,占6.50%;科教文体卫生类41条,占9.51%;安全生产、应急类171条,占39.68%,其他应公开政府信息36条,占8.35%。

    (三)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384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12条;土地管理类45条;发展规划类78条;财务管理类123条;科技文化类23条;计划生育25条;其他78条。

    (四)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其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988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133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档案馆共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总数达37个,接受纸质版信息2233条、电子版信息1854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690人次。全区共接受公众咨询565人,其中现场接待112人,网上咨询325人,电话咨询350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共受理或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4件,信函申请2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受理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9件。在9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6件,占66.67%;“同意部分公开”3件 ,占33.33%;“不予公开”0件,占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占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9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按要求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大部分是兼职工作人员,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领导把关不严,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人,存在超时公开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待加强。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确保责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目录》、《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科学分析解决问题;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二)深化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房屋拆迁、教育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编写配套的解读材料。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推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的研究,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

    (三)丰富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拓宽公开渠道。

    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探索依托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社区信息设施,建立社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区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后龙镇、峰尾镇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9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给予办理完毕。

    (三)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88

    849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88

    1034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20

    2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

    9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13

          2.网上申请数

    4

    30

         3.信函申请数

    2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

    9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4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1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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