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8 14:44

     

     

     

    泉港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8日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港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港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1号楼118室,邮编:362801,电话:87975500,传真:87995800,电子邮箱:qgzfgkb@sina.com)。

    一、概述

    2012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2012年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起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调动分工,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工作不脱节,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督促各单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一进一出”,配齐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确保办公场所、机构、人员“三落实”。成立区级及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保密审查扎实稳妥推进。建立信息员日常联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联系更加密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增强。

    (二)强化规范运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并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通过举办(参加)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保密法》、《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处理流程》、《信息公开条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对以区政府和政府办下发的各类文件,在公文流转时实行内容保密性、格式规范性同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优化公开程序。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更新维护及公开信息统计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相继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的通知》、《泉港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公开流程等相关工作。在建立修订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录入-审核-签发”、“一周一核”等程序,推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确保及时发布。

    (四)加强督促指导。区信息公开办经常深入各单位,加强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基层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站公开专栏得到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充实。坚持定期通过公开检查或网上抽查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抽查,及时通报典型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参加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及业务培训,为《条例》的全面、及时、有效实施提供支撑。

    (五)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府门户网站查询、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简报、政务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便民手册等形式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多种途径、高效便捷的的信息公共查阅、服务平台。通过政府网站的“领导在线访谈”专栏,及时发布和解读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宣传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2012年共组织“扶持五万工程特色农业发展”、“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小城镇建设发展思路及对策”、“殡葬政策访谈 ”等专题访谈12期,共12个区直或镇街副科级以上领导参与访谈,回复网友提问22个。依托基层组织的现有网络,在图书馆、镇(街)、村(居)委会安装触摸屏,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截至2012年底专栏访问量已达6647人次,日均点击率近  18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

    在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0条,占35.84%;政策规范类信息23条,占8.25%;安全生产、应急类21条,占7.53%;科教文体卫生类5条,占1.79%;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占5.73%;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10条,占3.58%;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104条,占37.28%。

    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6条,占15.47%;政策和规范类信息131条,占10.9%;规划计划类130条,占10.82;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23条,占1.91%;安全生产、应积类211条,占17.56%;科教文体卫生类254条,占21.13%;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267条,占22.21%。

    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6条,占14.28%;政策和规范类信息15条,占3.83%;规划计划类2条,占0.51%;行政许可类6条,占1.53%;重大建设、为民办实事类10条,占2.5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19条,占4.8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35条,占8.93%;科教文体卫生类30条,占7.65%;安全生产、应急类125条,占31.89%,其他应公开政府信息94条,占23.98%。

    (三)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720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12条;土地管理类85条;发展规划类58条;财务管理类138条;科技文化类58条;计划生育59条;其他52条。

    (四)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其他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87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143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档案馆共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总数达37个,接受纸质版信息1873条、电子版信息1854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665人次。全区共接受公众咨询565人,其中现场接待112人,网上咨询325人,电话咨询128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共受理或转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宗,全部为网上申请,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2年,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受理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12件。在12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7件,占58.34%;“同意部分公开”0件 ,占0%;“不予公开”1件,占8.33%;“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占33.33%。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或属于正在内部研究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绝大部分都是兼职工作人员,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开,存在超时限公开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单一等现象,导致“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整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优化人员配置,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督查,加强对各单位公开内容、审批程序、运作流程等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改进存在的不足,不断规范日常运作;继续强化学习培训,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开办讲座、以会代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逐步提高基层经办队伍业务水平;利用广播电视、举办讲座、网站等各种渠道,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引导公众有序参与。

    (二)加强规范运作。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要求,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引入专业、规范应用系统,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网上公布和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高效、良性运行。

    (三)丰富公开内容。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确保及时公开;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公开。推动基础政务数据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实有人口、土地房屋、空间地理、行政业务等公共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和应用。加强城市运行管理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优化载体建设。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作用,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拓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功能齐全、层次合理、便于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及时发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全面深化基层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及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基层运作机制,为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畅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强化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运用,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互动有机结合,拓展电子政务服务范围,为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和平台。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区住建局、教育局、环保、卫生局以及涂岭镇、后龙镇等部门或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1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给予办理完毕。

        (三)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73

    849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73

    83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

    8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0

    2.网上申请数

    12

    26

    3.信函申请数

    0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

    8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

    4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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