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4-00211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4〕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4
泉港政综〔2024〕75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泉港区后龙镇镇区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
后龙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审批泉港区后龙镇镇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成果的请示》(龙政〔2024〕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港区后龙镇镇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及相关成果内容。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及功能定位。规划区位于后龙镇中心镇区,规划范围北至柳山街,南至驿峰东路,西至祥云中路,东至国道G228线(沿海大通道)。规划功能定位为“以海为魂、以绿为脉、以文为韵”打造集城镇综合服务、休闲宜居宜游(五里海沙、泉港植物园、后龙老街)、企业总部行政办公于一体的泉港城市次中心。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面积规模(约112.62公顷)和人口规模(约2.86万人),以及规划提出“六轴两片区,两点多中心”的规划结构。
四、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区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同时,将已批准控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落实,区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五、经批准的《泉港区后龙镇镇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