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3-00201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3〕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2
泉港政综〔2023〕118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腰街道
石桥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批复
山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呈报的《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准实施<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石桥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请示》(泉港山〔2023〕6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石桥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规划》)。
二、原则同意《保护发展规划》划定的石桥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区范围以及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制定的具体保护措施。
三、保护范围内的整治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实施,与传统村落的整体空间环境相协调,确保石桥自然村整体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保护发展规划》是石桥自然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你街道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保护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动,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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