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3-00178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3〕1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5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0年)》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10-11 09:51

    泉港政综〔2023〕10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

    泉港石化工业区供热专项规划修编

    2023-2030年)》的批复

     

    泉港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0年)》(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泉港石化工业区不断增长的热负荷需求,完善区域供热管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供热规划》

    二、规划范围。本供热规划范围为泉港石化工业区,规划面面积为25.98平方公里,包括仙境、洋屿、南山3个片区

      三、规划的集中供热负荷为工业热负荷。规划近期(2025年)平均热负荷2334.8t/h;中远期(2030年)平均热负荷3437.2t/h。

    四、规划总体方案。根据《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供热规划》将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南埔电厂调整为北部热源点,现有近期规划平均设计热负荷1467.9t/h;中远期最大供热能力2400t/h。规划新增南部热源点近期规划新增平均热负荷823t/h,中远期规划最大供热能力1200t/h;新增热源点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规范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单位要做好《供热规划》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等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确保石化工业区供热专项规划有序发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实施和深化过程中如需调整规划,严格按有关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39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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