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2-00197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22〕2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5
泉港政办〔2022〕27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
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方案的通知
石化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泉港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确保工业项目“早服务早落地”,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港区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能,助推我区经济发展,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职能部门主动服务、靠前指导,通过模拟审批等方式提前介入,强化项目前期技术支撑保障,助推项目落地见效,实现“审批早一步、建设加速度”。工程建设项目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建设单位按要求按时限提交相关材料,原则上相关职能部门于30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成立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的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除外。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原则。建设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承诺自愿承担可能的风险(包括项目终止或重新报批所造成的损失)。
(二)高效运行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强化部门协作、内部协同。
四、部门职责
(一)区发改局。指导项目业主及时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可提前至土地预申请协议签订后、土地交易之前。
(二)区自然资源局。在签订土地预申请协议后,区自然资源局将规划条件、红线图、意向申请人联系方式抄送至相关职能部门,以便提前介入服务。建设单位应在土地交易之日同时提交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区自然资源局自收到项目业主提交的设计方案之日起2日内出具初步审查意见(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在3日内召开),建设单位应在5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报批稿,区自然资源局在1日内出具模拟审批审查意见,在总平面图上加盖审批章用于先行办理施工图审查,同步先行规划许可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原则上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出具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图审查意见,若未做设计变更,在25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区农水局。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单位或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区农水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设单位在经区发改局立项备案后,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缴交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除外)。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情形,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区农水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情形,区农水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建设单位应在评审后根据修改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报批稿,区农水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生态环境局。指导项目业主及时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在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公示和专家评审,建设单位应在评审后7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报批稿,原则上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5日内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五)区住建局。根据自然资源局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区住建局先行指导项目业主办理人防审查,属易地建设的根据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核算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并根据报批进度及时推送至税务系统,建设单位应及时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属结建式的指导业主办理人防审查手续。同时,指导业主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准备施工条件。建设单位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原则上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前应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交。
五、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形成各单位紧密配合、高效推进的局面。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及时了解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打通堵点、难点,确保方案落实。先受理部门要主动与后环节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审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环节部门应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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