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101-2024-00241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函〔2024〕1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3
泉港政办函〔2024〕12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泉港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市更新工作部署,进一步以城市更新解决城市短板问题,推动城市空间、功能和资源再分配、再提升,经研究,决定成立泉港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杨凤翔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柯永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黄金奖 区政府办主任
吴文辉 区发改局局长
刘森海 区教育局局长
邱清满 区工信局局长
肖锦萍 区民政局局长
庄乙平 区司法局局长
王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程进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永康 区住建局局长
刘 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银河 区商务局局长
刘 冰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林金辉 区卫健局局长
王传林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梅坤 南埔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儒龙 界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小强 后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小军 峰尾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咸强 山腰街道办事处主任
庄勇峰 前黄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程鹏 涂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城市更新日常工作,区政府副区长柯永进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局长高永康、自然资源局局长程进强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随职务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发改局:负责依据国家、省市产业引导目录把关投资准入,依法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积极争取上级重大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区工信局:负责制定产业园区及产业社区相关更新改造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园更新改造整治提升。
(三)区司法局:配合部门制定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并在部门开展法治初审基础上开展合法合规审查;指导处置涉及更新工作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问题。
(四)区财政局:保障前期策划研究工作经费,统筹协调保障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指导有关单位策划项目投融资运作平衡方案,多元化多渠道策划谋划筹措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五)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修编,完善相关规划体系,同时制定土地保障等政策;负责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指标审查技术指引、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成片连片整合土地及异地平衡的工作指引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涉及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制定和指导实施工作。
(六)区住建局: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总体统筹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牵头起草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政策及技术导则等;牵头组织论证城市更新单元策划方案、单元实施方案,牵头编制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指导城市更新示范试点建设;负责加大城市更新促进历史文化保护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违法建设房屋整治,指导城市更新涉及的市政公共设施建设。
(八)区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负责指导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教育、托幼、农贸市场、体育、医疗卫生、福利养老设施、文化旅游设施等工作推进。
上述各部门任务分工,将根据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意见和具体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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