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101-2023-00131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函〔2023〕2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6
泉港政办函〔2023〕25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港区政府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决策管理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泉港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剑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章水 区发改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陈泉忠 区科技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肖培坤 区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苏文举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国资办主任
黄亮明 区商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审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
(二)审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重大投资以及子基金的设立等重大事项。
(三)审议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子基金运作管理情况。
(四)协调统筹资金资源配置和重大政策支持事项。
(五)监督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六)协调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王建华(兼)
常务副主任:苏文举(兼)
副主任:林益清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林梅凤 区发改局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庄亚强 区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
刘喜山 区工信局运行股负责人
陈淑芬 区财政局企财股负责人
马云溪 区财政局国资管理股负责人
刘 杰 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人
林小敏 区商务局外资股负责人
连舒婷 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经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执行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
2.拟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和支持政策,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拟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对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案进行审核,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指导和监督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规范经营运作,组织对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开展绩效评价。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财政局。牵头制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制定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组织对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财务监管及绩效评价;指导和监督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规范经营运作;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投贷联动等资金配套;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为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提供优质企业信息、项目落地服务及政策支持;做好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和知名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基金的对接和争取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国资办。根据部门职能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为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提供相关投资领域的投资信息和投资需求,为项目落地提供服务及政策支持;做好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与其对应部门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投资基金的对接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强对相关专项子基金的行业指导。
(三)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主体,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区政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履行财务监管、出资风险控制等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
文。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同时撤销。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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