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300-2022-00216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22〕3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15:47

    泉港政办〔2022〕31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落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28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专项规划

     

     

     

     

     

    二〇二二年九月

     

    前 言 4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5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5

    (二)机遇与挑战 11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4

    (三)主要目标 16

    第三章 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20

    (一)协同减污降碳,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20

    (二)加强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22

    (三)实施三水统筹,建设美丽河湖 25

    (四)加强海陆统筹,打造美丽“三湾一岛” 29

    (五)实施分类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33

    (六)深化生态优先机制,建设山海宜居美城 36

    (七)守护乡村生态,打造山水田园美丽乡村 39

    (八)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园区 43

    (九)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46

    (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48

    第四章 保障措施 52

    (一)强化思想引领 52

    (二)强化组织领导 52

    (三)加强分工协作 52

    (四)加强资金保障 53

    (五)加强评估考核 53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泉港区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泉港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创新立区、主业强区、港口兴区、生态美区、和谐安区”和“绿色石化名城、现代活力港城、山海宜居美城”建设的新发展战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泉港篇章。

    科学谋划和有效实施《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源头防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工作重点,对于全力打造绿色石化名城、产城融合标杆城、海丝门户枢纽城、乡韵文脉长寿城、民生善治幸福城,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以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泉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泉港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为主要编制依据,是泉港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遵循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泉港区委、区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生态立区”,突出“生态+”,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不断提升,除个别指标还需进一步提升外,“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基本如期实现,美丽泉港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主要成效如下:

    1.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十三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坝头溪、菱溪两条主要溪流水质明显提升,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平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与PM2.5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8.9%。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制定并实施《泉港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了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散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扩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黄标车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及石化锅炉烟气脱硝深度治理等减排项目,推进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落实。

    2.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

    蓝天保卫战方面,组织实施一系列工业大气治理项目。福建联合石化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加盖除臭系统、油品装车台油气回收等多个项目,不断降低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新增排放VOCs总量倍量替代,全区11家涉VOCs排放石化企业全部编制“一厂一策”方案,促进企业全面开展VOCs全厂、全过程管控,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修复(LDAR)。对大气“散乱污”问题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查封暂扣、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整治。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开展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精准治理,通过水质监测预警、沿岸企业监管、畜禽养殖治理、生活污水截流、河道清淤、垃圾收集处置等措施多管齐下,推进坝头溪、菱溪流域整治工作。制定“一库一策”饮用水水源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整治,联合多部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强化湖库藻类“水华”防控,密切关注泗洲水库水质变化动态。全面推进辖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日常清理运行、属地负责、部门协作、责任片区、投入保障、考核考评、舆论监督等多项工作机制,出台《泉港区海漂垃圾治理方案(2018-2022年)》,增加海漂垃圾督导巡查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净土保卫战方面,高质量完成农用地详查,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监测,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区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整体处于良好水平,2020年,泉港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区共确定14个疑似污染地块,组织开展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在省内率先印发并实施《泉港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泉港区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转产、规范拆除污染防治实施规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

    3.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整改目标及要求,对标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整治回潮,抓好整改工作。对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的龙马溪、坝头溪等入海河流实行分类管理、定期监测,对水质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或处于劣Ⅴ类的,制定实施《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治理及提升方案》,入海小流域已全面消除劣V类,基本完成肖厝浅海网箱养殖设施清退,并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工作。督促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落实停产搬迁各项工作,抓好氯碱公司日常环保监管。

    4.环境风险保障进一步提升

    推进石化安控区建设,长期存在的厂村混杂问题逐步解决。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石化应急ABC岗、消防救援联勤联动、安全专家常驻、智慧安监管理、安全生产约谈等制度落地实施,危化品安全监管模式在全市“强基促稳”会上作典型发言。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完成按期整改。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危化品生产安全等应急预案。加强涉疫场所环境管理,组织对隔离点、涉外码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污水消毒等,指导医废规范贮存,推动医废日产日清。

    5.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配合陆域生态红线划定,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意见征求汇总与上报工作。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重新选址;对拟占用征收的林地,积极补充林地。制订《泉港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与矿山企业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协议书,严格依据矿山企业的矿区面积、影响系数来征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绿盈乡村”占比达到80%。


    表1 泉港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实际值

    完成

    情况

    属性

    一、资源利用

    1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保持目前水平不增加

    下降 30.72%

    完成

    约束性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

    %

    完成泉州市下达目标

    下降 18.5%

    完成

    约束性

    3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

    ≤40

    16m3/万元

    完成

    约束性

    4

    耕地保有量

    万亩

    不低于泉州市下达目标(8.04)

    8.37

    (按2018变更调查数据)

    完成

    约束性

    5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亩

    不突破泉州市下达目标(13.92)

    14.32

    (建设用地总量按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

    未完成

    约束性

    6

    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

    保持目前水平不降低

    未降低

    完成

    约束性

    二、环境

    保护

    空气环境质量

    7

    优良天数比例

    %

    ≥90

    98.9

    完成

    约束性

    8

    严重污染天数

    -

    0

    0

    完成

    约束性

    9

    细颗粒物(PM2.5)排放浓度

    -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17微克/立方米

    完成

    约束性

    地表水环境质量

    10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指标

    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

    完成

    约束性

    11

    劣Ⅴ类水体

    %

    消除

    消除

    完成

    约束性

    12

    近海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

    %

    不降低

    100%

    完成

    约束性

    土壤环境质量

    13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完成泉州市下达目标

    完成泉州市下达目标

    完成

    约束性

    二、环境

    保护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4

    化学需氧量

    -

    五年累计减排 10%以上

    五年累计减排 25.89%

    完成

    约束性

    15

    氨氮

    -

    五年累计减排 10%以上

    五年累计减排 13.76%

    完成

    约束性

    16

    二氧化硫

    -

    五年累计减排 15%以上

    五年累计减排 16.57%

    完成

    约束性

    17

    氮氧化物

    -

    五年累计减排 15%以上

    五年累计减排 28.39%

    完成

    约束性

    环境风险防范

    18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19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2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90

    93.37

    完成

    约束性

    2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2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100

    完成

    约束性

    23

    森林覆盖率

    %

    41.41

    41.41

    完成

    约束性

    24

    河长制

    -

    全面推行

    全面推行

    完成

    约束性指标

    三、生态文化

    观念意识及普及

    2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87.89

    完成

    预期性

    四、生态环境事件

     

    26

    地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发生情况

    -

    完成

    扣分项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是泉港区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新一轮科技革命实现突破、全面实现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的重要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1.发展机遇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为泉港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是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十三五”时期,泉港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工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升级步伐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速,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城乡建设统筹推进,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泉港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成绩,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建设,严格环境准入,推动绿色发展,全面落实“蓝天、碧水、碧海、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度不断提高。

    四是有全民行动的环保自觉。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牢固树立,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2.面临挑战

    一是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依然严峻。泉港区以石化产业为龙头,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带动下游关联行业。当前石化行业尚处在高污染、高能耗发展水平,造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居高不下、生态环境压力大、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的难度越来越大,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目前,国家对“两高”项目已开展严格管控,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低碳循环发展迫在眉睫。同时污染防控重点从工业为主向工业、交通、生活、农业并重的结构性转变,呈现点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更加注重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大气环境方面,O3已成为泉港区大气主要污染物,随着工业规模扩大和机动车保有量增加,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随着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大及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控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区各类拆迁、施工、沙土运输量多、布局分散,扬尘问题日益突出;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颗粒物污染,以及露天焚烧农作物、垃圾、露天烧烤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也不容忽视。水环境方面,总磷、氨氮成为影响区域地表水、近岸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源;坝头溪(菜堂桥断面)、菱溪(梧山桥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要求;泗洲水库在夏季易出现藻类滋生,存在水华风险;近岸海域水质近两年个别月份还存在不能稳定达标情况。土壤环境方面,土壤环境监督管理起步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还不完善,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积累性等特点,治理修复成本高、难度大。

    三是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作为中国石油化工园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园区内石化、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企业较多,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石化园区带动危化品运输行业发展,存在因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随着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越来越重视,对生态环境污染行为容忍度降低,容易引发社会风险,项目“邻避”风险增大。

    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农村饮用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等尚不完善,仍需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收集水量少,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无法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缺乏长效运维机制。城市和农村治理体系还未贯通,农村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推行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努力建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区和美丽泉港建设示范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成经济实力更强、创新活力更足、生态环境更美、城市功能更优、幸福指数更高的新泉港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系统治理,协同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协同管控。

    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

    改革创新,示范先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发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努力创建更系统、更亮、更多元的“泉港样板”。

    坚持三个治污,分类施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做到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

    (三)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泉港石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创建取得显著成效,生态连绵带线成面,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友好和谐。

    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泉港区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以下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绿色。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意识在居民生活方式中内化为习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良。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浓度继续下降,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质水比例继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得到稳步提升。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本规划与国家、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相衔接,制定了泉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详见表2)。


    2 泉港区“十四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指标

    属性

    绿色低碳

    1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比2015年下降18.5%

    完成省、市

    下达指标

    约束性

    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比2015年下降30.72%

    完成省、市

    下达指标

    约束性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65.3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4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比例(%)

    完成省、市

    下达指标

    完成省、市

    下达指标

    约束性

    美丽城市

    5

    中心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8.8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6

    中心市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μg/m3

    17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7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基本消除

    预期性

    8

    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

    ≥85

    引领性

    美丽乡村

    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6.7

    75

    预期性

    1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新 EI)

    75.39(2019年)

    ≥76

    约束性

    11

    森林覆盖率(%)

    41.41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2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以国家正式发布数据为准

    不降低

    约束性

    13

    绿盈乡村比例(%)

    52

    80

    引领性

    美丽河湖

    1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约束性

    15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美丽海湾

    16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100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7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不低于省、市要求

    约束性

    美丽园区

    18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亿元/平方公里)

    /

    逐步提高

    预期性

    19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立方米/万元)

    /

    逐步降低

    预期性

    风险管控

    2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21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100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22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地块风险管控率

    /

    ≥95

    约束性

    23

    开垦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覆盖率

    /

    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第三章 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协同减污降碳,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把发展非化石能源、削减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作为治本之策。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宏观治理的环境政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协同推进泉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推动重点行业实施碳减排

    推动电力、石化、化工、交通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达峰行动,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绿色低碳和污染减排创新行动。推动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和新型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加快推进福建联合石化、天骄化学等一批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从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产业空间三大方面谋篇布局,形成以石化产业为“链”,其他产业为“群”的“1+N”产业发展体系。重点服务推动国亨化学、天辰化工等23个项目落地建设或投产,推动石化产业向高端、高性能、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结合“三区三线”管控及有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推进重污染企业向园区集聚,并推动工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做深做透石化产业上下游链条,同步推进物流贸易、信息技术、粮油、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多元产业体系。积极实施石化园区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提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泉港石化园区唯一热源点的优势对周边企业进行集中供热,切实做好供热节能减排工作。完善绿色循环产业发展链,引导企业加强废物资源交换利用,实现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循环资源化、能源利用高效化,促进废弃资源、固体废物等综合利用和废物循环利用。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形成一批绿色示范企业、绿色示范园区和绿色产品。

    3.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鼓励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氢能、智能电网和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建立完善终端用能供应体系。以林德(泉州)二氧化碳公司为主,推动废气二氧化碳变废为宝,生产液态二氧化碳。

    4.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强化“十四五”规划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综合考虑泉港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节能降耗可实施性、节能潜力等诸多重要因素,将泉港区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到主要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等。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充分发挥泉港区码头、铁路等枢纽优势,打造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大力推进海铁联运,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高效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二)加强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推动PM2.5浓度持续降低,臭氧稳定下降。

    1.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重点加强臭氧管控和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与周边区县的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机制,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应急预警预报机制。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重点推进福建联合石化厂界建设两座环境大气自动监测站、福建联合石化新增VOCs泄漏检测红外热成像仪等项目。加强区域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加大空气质量管控力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走航监测、在线监测、热点网络、大数据、电能监控等手段,加强大气污染源追踪溯源,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将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与企业预防有机结合,对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整治,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事故隐患。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大科研、信息、宣教等科技支撑。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以石化、化工、油品储运销等行业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巩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加强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源头审批,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放VOCs总量落实倍量替代,替代的减排量应当优先来自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产生的减排量。强化工业VOCs治理,以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为重点,巩固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持续开展辖区内主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整治、监管。深化工艺过程VOCs排放控制水平,实施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开展敞开液面废气专项治理。全面推行VOCs泄漏-检测-修复工作(LDAR),建立台账监管,同时对发现的泄漏点及时组织修复,不断减少工艺、设备等无组织排放。加快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生产工艺和治理设备的改造提升,推进散乱石化、化工、油品储运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集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含VOCs物料全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组织排放管理,落实全过程密闭化要求。

    3.精细管控面源污染

    强化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监管。建立建筑施工、拆迁施工、道路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并动态更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全面落实绿色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应采取围挡、喷淋等切实有效的抑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地面硬化,砂浆和混凝土搅拌应避开主城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推行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快推进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有效减少二次扬尘;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采用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渣土车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逐步推进全区公路保洁提标工作。

    加强裸地、露天堆场扬尘监管。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闲置空地、院落、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覆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要逐步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电厂、港口、码头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属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理处罚。沙格港务有限公司等同类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喷淋等抑尘措施,不断提升抑尘效率。

    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违规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加强城乡垃圾清运管理,增加城乡接合部垃圾转运站数量及覆盖面,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管理。

    开展生活消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强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安装和油烟净化达标等情况督查,城管局统筹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建档管理,建立“回头看”及定人、定责巡查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书核发工作等。严格城市建成区内的露天烧烤监管。

    (三)实施三水统筹,建设美丽河湖

    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按照“点上示范、串点成线、全面铺开”的建设思路,打造美丽河湖,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

    1.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根据划定范围,采取设置界标、围网建设等方式,有效降低人类活动对水源水质的影响。

    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加强泗洲水库等水源地氮磷减排,实施控源截污和生态恢复工程,试点推进以水质改善为目的的“净水渔业”项目。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氮磷浓度较高的“千吨万人”湖库型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整治,加快水库周边种植速生林改造工作以及农作物耕作管理,科学种植、合理施肥用药,减少农业污染源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提升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水源地安全的监控和预警,2025年前,完成泗洲水库一级保护区全程监控设施安装,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取水口等敏感位置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标志设置。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开展水源保护区上游或周边的风险企业排查,对于风险较大的企业逐步整改清退。

    2.攻坚水环境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实施一批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坝头溪、郭厝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以菱溪、坝头溪小流域整治为重点,以流域环境问题为导向,从工业、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河道清淤清障、生态修复、引流调蓄等方面入手,实施精准治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

    健全流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强化行政交界断面和重点河段、水库的水质监测监控,定期编制水质通报,分析水质动态变化,为流域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深化城镇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日常巡查与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持续跟踪水体水质变化。对于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清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水口整治。按照全省统一排查整治标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水口排查,形成排水口清单。统一规范排水口标志牌设置,开展排水口水质监测,建立排水口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湖)排水口分类整治,主要河流、排水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

    强化生活、工业、农业、航运污染“四源减排”。推进城镇生活源减排。实施泉港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推进完善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管网系统性改造,分区推进市政管网错接混接、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强化“小散乱”排水户污水排放管理,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深化工业源减排。建设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展泉港石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废水深度治理和循环利用,推进石化、化工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推进农业源减排。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化,规范推进畜禽养殖治理和粪污还田利用,全面完成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清退工作。落实港口码头源减排。完善港口码头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机制,推进船舶水污染物的规范收集与处置。

    3.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水生态修复与安全保障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坚持“水质向好一个目标”、“规划一盘棋”、“河长一支笔”,推进坝头溪流域生态治理、菱溪流域生态治理等项目,全面打造连绵成片的水生态体系,加强泗洲水库水源地保护与修复,改善泉港区水网核心水源生态环境质量。

    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及水美乡村建设。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采取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污控污、景观人文等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锦绣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各具特色、示范引领性强的区域示范样板。

    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将水土流失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产业发展等结合起来,推动从治理为主向预防管理为主转变,不断提升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水平,优化布设水土保持植物、工程和农业耕作措施,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健全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落实落细监管责任。

    (四)加强海陆统筹,打造美丽“三湾一岛”

    坚持陆海统筹、湾港联动、河海联动、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守海洋生物生态休养生息底线,防范和降低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健全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和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推进陆海污染协同治理

    全面开展入海排水(污)口分类整治。配合泉州市全面完成泉港区各类入海排水(污)口摸排、监测和溯源,建立入海排水(污)口“一口一档”动态管理台账,构建入海排水(污)口测管联动“一张图”。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系统推进入海排水(污)口分类整治,全面清理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水(污)口,取缔非法入海排水(污)口,建立入海排水(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实施入海排水(污)口差别化、精细化管控。

    强化沿海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福炼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固定污染源的污水治理和尾水排放控制,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和效率,加强排污口达标排放监管和氮磷在线监控。补齐沿海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完成市政给排水“七镇连通”工程,基本实现泉港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沿海建设的峰尾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在全面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湄洲湾(泉州海域),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含总氮、总磷因子)。积极采取措施将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提标改造惠屿村1#、2#污水处理站以及沙格村污水处理站等3座排海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后,可回用于农田灌溉。

    严控海水水产养殖污染。实施泉港海域水产养殖综合整治,逐步调减港湾小网箱养殖,支持发展深远海的大型智能化养殖和贝藻类养殖。推进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海上传统“水质鱼排+泡沫浮球”养殖设施改造为环保型全塑胶养殖鱼排和塑胶筏式吊养浮球,将深水养殖网箱改造为深水抗风浪网箱,推动海水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摸清水产养殖主体的入海排放口数量,防止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外环境水体,推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力度。在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范围内加强执法,对限制养殖区内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或关停。

    2.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泉港区枫慈溪出口处的红树林、区域内的滨海湿地、湿地公园等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促进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进互花米草整治。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生态修复,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和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推进海岸线保护与修复,严格保护枫亭溪南岸大陆自然岸线、泉港区惠屿海岛整治修复岸线,维持岸线自然属性,禁止实施可能改变自然岸线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围填海,禁止非法侵占岸线和采挖海砂,加强受损岸线整治提升和侵蚀岸线修复。全面保护自然岸线,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实施资源环境受损的海岸带整治修复,对峰尾诚平村沙滩、滨海沙滩(五里海沙)、南埔惠屿大澳沙滩等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提升沙滩资源的品质。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继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力度,强化捕捞渔船双控管理,持续开展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规范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及濒危物种保护行动,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3.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坚持陆海统筹、标本兼治,继续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完善海漂垃圾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一是攻坚清理存量垃圾,各镇村采取网格排查、限期整治、水面打捞、岸边清理、挂账销号的方式,对近岸海域、海滩、海岸开展既有垃圾再排查和攻坚清理。二是建立完善“海上环卫”机制,依照泉州市“一县一公司”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模式,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态化、网格化和动态化的综合治理模式。三是强化海上垃圾治理,以渔排渔船渔港为重点,推进渔业垃圾减量化。加快海上养殖设施转型升级,建设完善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做好渔港环境清理整治和水域日常保洁,加强商船、港口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监管。四是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加强沿海、沿河生活垃圾整治清理,防止生活垃圾无处投放、随意倾倒。五是完善海漂垃圾配套基础设施,按需规范选址建设环卫船舶靠泊点和上岸垃圾集中堆场。六是持续推进海漂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置。七是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共治”的海漂垃圾治理责任模式,基本实现海漂垃圾治理常态化、动态化、网格化,强化日常巡查,杜绝问题反弹。

    4.完善陆海统筹治理制度

    加强海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探索建立镇、村两级“湾(滩)长制”,建立权责清晰、管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实现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以湄洲湾泉州海域(湾区)为管理单元、以区内沿海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构建“区-镇-海湾”分级治理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制度建设,强化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管,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风险防范应急联动。组织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加快“美丽湾区”建设进程。

    (五)实施分类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及重点问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总结提升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试点经验,以持续开展调查、排查为基础,构建“防控治”三位一体土壤污染防治模式,推动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推动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控

    严格落实污染源头减量。推动实施重点工矿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重点加强管道密闭、防渗漏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泉港区企业关停搬迁转产、规范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固废(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石化、化工等行业固废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深入实施医疗废物排查整治行动,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无害化安全处置;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推动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加强其他重点污染源土壤污染防控。定期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周边土壤检测,改进处理设施工艺,做好防渗及污泥管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上级标准对污泥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石油企业在石油冶炼、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形污染土壤环境;加强加油站、洗染店、机动车船服务机构的储油设备、废气机油等管理。

    2.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在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开发用地集中区域推进用地土壤环境先行调查试点,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以泉州敬泰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等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暂不开展调查、风险评估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划定管控区域等风险管控措施。

    3.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加强优先管控名录地块风险防控,以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先行试点,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以泉州敬泰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等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在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和转运污染土壤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实施防渗漏改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对优先管控名录中暂不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地块,应由区政府划定隔离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限制人员进入,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在无新增污染源情况下,可每三年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责令责任单位清理,制定方案、采取阻断等工程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加强对已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和污染治理地块的后期管理。

    4.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继续完善提升粪污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绿色发展机制。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示范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覆盖控湿保温控草和秸秆栽培食用菌等技术和模式。示范推广一膜多用、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约化育苗等技术,不断减少农膜使用量。逐步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新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设施、贮运加工网点等,实现废旧农膜的有效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

    5.加强土壤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

    持续开展涉土壤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以及固废(危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渗井、渗坑排污等违法行为列入重点对象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培养卫星遥感、物联网、无人机、APP等技术应用相关人才;建立和丰富土壤环境监管的问题发现机制、预警机制,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及时移送至司法机关;配合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

    (六)深化生态优先机制,建设山海宜居美城

    依托全域生态要素的水域、海洋、地文景观,建立生态要素清单,联通山海,构建“一区五廊一带”的区域生态格局,补齐区域配套设施短板,实现城市更新,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建成生态环境更美、城市功能更优、幸福指数更高的新泉港。

    1.营造宁静城市环境

    合理划定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及开展自行监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排污申报制度,鼓励群众环境投诉、违规施工处罚等与文明工地评选、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等挂钩;施工作业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实施闹静分隔、功能分区的网格化管理,优化调整交通信号及公共交通设施,加强路面降噪改造,增设隔声屏障,减少交通噪声污染。规范餐饮娱乐业、加工业营运作业时间,正确引导广场舞参与者公德意识,规范广场舞噪声要求,提高居民声环境保护意识。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住建、城管、交通和生态环境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整顿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与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2.推进生态连绵带建设

    实施城市公园化战略和生态连绵带建设战略,系统推进“生态屏障、生态廊道、生态体验区”三级绿化空间体系建设,依托西部自然生态资源、五里海沙景观资源海岸线、惠屿生态休闲渔村和“生态岛礁”以及生态连绵带建设,串起山、水、林、田等自然资源,构建“一区五廊一带”的区域生态格局。打造以防护为主题的石化园区隔离廊道、涂岭-普安生态廊道,以及以休闲体验为主题的高铁-石化园区生态廊道、坝头溪生态廊道、涂岭-界山生态廊道。生态体验区以涂岭镇开发边界内为重点区域,整合生态体验区的点、线、面连绵带资源要素,构建城市生态用地与生态网格体系,建立与屏障区、廊道区贯连畅通的生态体验区结构体系,建设开敞的城市自然空间,拓展宜人生态空间。公园绿地方面,重点续建岩山公园、玉笏朝天公园二期、植物园二期,新建一批口袋公园及街头绿地。打造集公园栈道、休闲场地、文体广场、自然风貌、生态水系等于一体的凤翔田野公园。继续推进水系绕城、绿网交织的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完成30公里主干道绿化提升。实施祥云路改造提升工程、荷福小区、通港路泉港高速出口至港区廊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枫慈溪大桥至石化园区主干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等。实现“500米见园、300米见绿”的提升目标,打造“森林环城、公园满城、连绵不绝”的绿色山海新城。

    3.建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全力推进生活建筑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管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区人居环境。规范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出土工地管理,确保源头规范;强化运输过程管理,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建立建筑渣土综合服务监管系统,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工程。

    二是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监管,规范企业塑料废弃物、不合格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在餐饮、娱乐、商场等领域推广重复利用、再利用或可降解的产品。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循环物流模式。推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处置,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废塑料源头减量机制。监督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落实绿色包装标准,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推进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

    (七)守护乡村生态,打造山水田园美丽乡村

    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锚定目标不放松,一茬接着一茬干,梯次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

    1.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谋划、实施一批乡村生态振兴建设项目。培育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振兴乡村典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新建、提升一批绿盈乡村。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稳步推进泉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质需进一步提升或改善的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控制单位范围内、存在农村黑臭水体、重要海湾沿岸、接待旅游人口较多、福厦高速铁路沿线(界山镇界山)等的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治理类和管控类村庄建立农村污水管控长效运行机制。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75%,农村地区水环境基本改善,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开展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农村保洁及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收运处置模式,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企业,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通过沤肥返田、配置“湿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等方式解决终端处理问题,提升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示范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肥种植,“十四五”期间化肥使用量同比“十三五”减少5%以上。鼓励种植企业自行建立农膜回收点,用于收集农膜以便回收。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减少农膜使用,到2025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100%。

    强化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种养紧密对接机制。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进一步明确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标准,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沼液智能化施用等技术模式。推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新建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给予补助,加强水产养殖场尾水深度治理,强化规模以上尾水外排水产养殖场尾水排放监管。

    2.保障耕地土壤质量安全

    根据泉港区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优先保护区,设立优良区标识、公告、宣传、说明等防护设施,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以提升土壤有机质,防止土壤酸化等为目的,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相关成果,对环境质量发生变化的土壤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结合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加大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向农用地倾倒、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尤其是含重金属的废水)、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监管,确保灌溉用水达标,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对于水质超标的灌溉水源,组织查找分析超标原因,采取移除、隔离污染源等方式改善水质,或采取措施开展替代水源建设,确保灌溉水质安全。

    3.植树造林提升山区水源涵养功能

    推进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加大重点生态区位生态公益林的低质低效林分、竹林、经济林等改造和补植。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赎买等改革,优先赎买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位森林,以及个人、集体所有的公益林。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严禁任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品质和面积。重点加强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林分修复,突出菱溪流域、重要水库、两高沿线等重要生态区位森林生态修复,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互补充,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促进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增长。强化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生物安全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八)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园区

    定位高端化、低碳化、循环化、生态化、智慧化,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生态环境美、营商环境服务美的美丽园区建设。

    1.科学调整优化园区布局

    划定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湄洲湾港肖厝港区等为泉港区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对区域内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严格管控,严格空间布局约束与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准入水平。重点解决厂村混杂问题,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空间布局,严格设定安全管控区、安全隔离带、安全风险防范区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全部实施搬迁。严格石化园区的项目环保准入条件,控制园区内项目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加装净化装置、科学选址等措施。全面淘汰严重污染或严重破坏环境、浪费资源和能源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新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建立出台配套政策,引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整改提升或兼并重组后进入泉港石化园区,或通过转型升级进入普安高新技术园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集约节约、循环发展的绿色石化名城。

    2.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思路,优化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给排水系统,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工业园区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尽快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加强重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普安高新技术园区、粮油产业园区、小型工业集中区等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园区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到2025年,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放。

    3.提升园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建设环保智慧园区。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园区智慧化建设,建立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业务管理平台和对内对外服务运营平台等。推进园区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监测、能源监测、大气污染、水污染监控监测等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并推进数据联网市控、省控平台;对企业水、电、燃气、蒸汽等数据进行物联网远程采集分析,实现园区能源调度及节能降耗,试行园区环保管家管理模式。建设好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持续推进绿色园区创建。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开展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地下水、地表水、海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园区纳污水体环境质量监测机制,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布点,科学设定监测频次;对水质超标、水质下降的,加密水质执法监测。建立园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创新“科学护土”,推进土壤生态环境智慧监管。

    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运用智能感知、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融合环境风险防控数据,构建环境风险源、应急资源、敏感目标等三维立体“一张图”综合管控模式,助力实现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为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九)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实施。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土地利用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与人民身体健康。

    1.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按市级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对核技术利用项目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实现100%全覆盖。完善辐射安全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辐射演练培训,提高核技术利用项目使用单位和公众辐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合理布局城区通信基站和变电所,优化高压电线走向,降低电磁辐射对居住区、学校的影响。持续开展移动通信基站的摸底排查工作,完成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推进5G基站规范管理,消除电磁辐射环境风险隐患,按规定完成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2.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加强工业企业、社会服务业、实验室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综合利用单位的环境监管,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逐步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危废规范化指导”与“环境执法”联动,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和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对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和使用危化品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化品“线上一企一档”,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环境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危废转移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情况摸底调查。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处置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3.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严格落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指标调剂制度,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强化涉重金属环境准入管控。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区内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监管。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严把涉重金属行业项目审批关。新建重点行业企业,原则上应布局在规范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深度治理,进一步削减重金属排放量。强化对重金属污泥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

    4.强化环境健康风险管控

    强化重点行业(石油化工、金属表面处理及污水集中处理等行业)、重点园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危化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企业、重点重金属企业等)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大环境监管巡查、巡检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融合,提升环境应急智能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

    (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以绿色发展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指导和保障,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制定《泉港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区各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构建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达压力、工作全覆盖、管理不缺位、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以“一证式”管理为抓手,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项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企业监管制度链条。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及寻求法律救济等权利的行使,强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有效性,发挥公众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作用。

    2.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针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纳污介质,建立“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污染物排放监管体系。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污染减排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紧密衔接。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保网络监管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完善泉港区建设项目“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的环境监管机制。强化环境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实施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健全优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配合国家、省、市建立完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具备常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物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培育规范社会化监测机构,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

    3.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第三方环评、监测、治理失信机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方运维、环保管家等模式,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专业环境服务供应商提供多要素、多领域协同治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处理试点工作。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执行已制定的中水回用水价鼓励政策,以及其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用电、用水、用气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的价格政策,做好各类价费足额征收工作。

    发展绿色金融。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省级各类投资基金。配合市级完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鼓励推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配合市级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并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完善信用评价和绿色金融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依法依规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落实,全力建设绿色石化名城、现代活力港城、山海宜居美城,推动泉港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将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大项目分解落实,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细化重点任务的落实措施和支撑项目,积极向中央和省市争取配套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泉港辖区内的环境质量。

    (三)加强分工协作

    做好规划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评估,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资金保障

    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重点领域,健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在环保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财政对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作用。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省级、市级相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落实企业环保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强评估考核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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