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0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5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天天教师节.礼遇在泉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18 09:54

    泉港政办20241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

    “天天教师节·礼遇在泉港”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国有企业,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

    《泉港区“天天教师节·礼遇在泉港”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3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5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天天教师节·礼遇在泉港”

    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让泉港教师“每天都像过教师节”,更好地为新时代泉港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动泉港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港委〔2021〕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形成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为目标,通过实施教师便利服务、健康关爱等优师重教计划,让教师每天都像过教师节,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社会地位,切实让尊师重教深入人心,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专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教师便利服务计划。有条件的医院、银行和行政服务窗口应设立“教师优先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为教师开展窗口审批事项全程帮代办。全区A级景区对教师免门票,金樟谷景区套票享受6折优惠。惠屿岛轮渡对教师免费。教师在区内星级酒店(福安大酒店、大自然酒店、德和商务酒店)住宿享受政府协议价。教师安装区水利水务公司全屋净水器享受缴三年服务费送9个月净水服务、每年不定期上门免费水质检测1次,首次安装全屋净水器享受室内管道免费清洗1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教师提供法律咨询。教师在泉港区新华书店门店购买图书7折、办公文体等多元产品8折优惠,泉港区新华书店在教师节期间为老师免费办理“教师悦读卡”,每年向区教育局指定学校“教师(职工)书吧”捐赠价值2万元图书。各级公共事务要倡导和践行教师优先,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责任单位: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卫健局、惠安银保监组、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局、财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旅公司、水利水务公司、泉港新华书店、南埔镇、涂岭镇

    (二)实施教师健康关爱计划。落实教师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不定期为教师赠送健康医疗保险。每年安排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名师等开展疗休养活动。在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打造“模范职工之家”,建立“教师休息室”“休闲阅读吧”,开设教师子女专用看护场所。对家有3岁以下幼儿的教师实行弹性考勤等,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总工会、泉港人寿保险公司

    (三)实施教师慰问关爱计划。各镇(街道)在春节期间要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家庭贫困教师活动,建立贫困教师家庭信息库,筹集资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贫困教师进行救助。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筹资出资,对家庭贫困教师进行关怀救助。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实施教师宣传表扬计划。教师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优秀教师代表活动,宣传报道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开展“为教师亮灯”“教师光荣退休欢送”等展示教师风采的活动。区委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在选树表彰优秀个人的人选指标向教师倾斜。建立健全镇(街道)教育基金筹集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提高优秀教师的奖励标准,各镇(街道)每年以各种形式筹集教育类基金(含促进会、民间董事会等)用于教育不少于200万元。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区委、妇联、各镇(街道)

    (五)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区财政每年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预算经费,并视财政收入情况逐步提高标准,用于教师的专业素质能力培训,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

    (六)实施教师减负计划。认真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等。杜绝部门非教育事务“进校园”,各部门不得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分配至学校和教师承担,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七)实施教师评聘激励计划。深化“区管校聘”改革,健全完善教师职称周转池机制,每年盘活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称岗位职数,用于专项激励教育教学成效突出的教师。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八)实施教师便行安居计划。我区汽车促消费期间,教师在泉港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可享受汽车购车补贴标准不6000元。教师免费乘坐泉港区域内公交车泉港智慧停车项目内所有停车泊位,教师临时停放车辆、停车费用享6折,长时停车、停车月卡享6折(待模块开发后)。在区内工作的教师(含编外教师),可享受《泉港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泉港委人才〔2022〕5号)每平方米600元的购房补助后续可根据政策调整参照享受。在我区无私有住房,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的非泉港籍教师或大中专院校毕业五年内的新入职教师,可纳入我区公租房政策保障范围。改善教师食宿条件,让乡村学校留住优秀教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商务局、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九)实施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计划。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教师优待工作作为对广大教师最贴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落实好。要加强部门联动,每年开展教师优待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并把教师优待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取消相关待遇。

    (二)强化保障,确保落实。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导向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将教师优待政策抓实落细,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和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台相关举措,为学校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平台,对教师优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之后视财力情况予以适当增补调整,具体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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