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1: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港区住建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63条,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7条,其他类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工作动态。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每月5日、20日定期将纸质版信息报送到区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厅供群众查阅,共报送信息3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本单位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政策动态、工作进展等信息发布存在延迟,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最新信息的需求。二是公开内容覆盖面和深度有待拓展,在重大项目、财政资金、民生热点等关键领域的公开仍不够全面、细致,对公众普遍关切的回应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格式不统一、语言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针对上述问题,本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及时发布机制,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应公开信息第一时间精准推送。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重大决策、民生服务等公众高度关注的领域,主动拓展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三是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前审核校对流程,推行统一的内容与格式标准,力求信息发布准确、清晰、易获取。

      通过持续整改与机制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得到有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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