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09: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32条,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91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 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都按法定时限办结。从办理结果来看,补正告知的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4件,无法提供的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印发《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推进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公开事项内容审核、把关,确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每月5日、20日定期将纸质版信息报送到区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厅供群众查阅,共报送信息9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信息公开频率不够,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有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素养。三是围绕住建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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