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0 11:28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泉港区人防大楼612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773896,电子邮箱:877738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抓好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331条,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1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8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条,其他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都按法定时限办结。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印发《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完成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等3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专栏公开信息32条。

    完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同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每月5日、20日定期指派专人将纸质版信息报送到区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厅供群众查阅,共报送信息119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以会代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81

    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工作的主动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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