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5 09:52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关要求,由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泉港区祥云南路人防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595-87773896;传真号码:0595-8772789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工作目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三类进行处理,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政务公开栏》上墙方式公示(每季度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一次)。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加大各类计划方案的公开力度,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发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在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全面公开了我局职责范围内各种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理,实现审批透明结果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主要通过公文、宣传手册和“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号、泉港电视台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我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内容。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物业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泉港区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科学分类,不断对栏目进行充实和完善;二是通过群众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形式与群众开展互动,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通过办好《住建简讯》,加大相关信息公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同时出台《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各级政府应汇总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府信息总数)。

    截至2018年底,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规则等信息。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关于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机构职能类信息。

    2.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在公开我局政策性文件。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核准福建省亿盛港口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3.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我局关于应急管理方面信息。

    4.其他需公开信息。主要公开我局下属企事业单位需要公开的信息。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物业管理区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需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我局通过区政府下设“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栏目、形成“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平台及公开栏等多种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通过区政府下设“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栏目,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规划审批相关业务材料,

    2.“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平台。自从2017年我局开通“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以来,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目前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了186条政府信息,其中2018年公开127条政府信息,页面访问量持续上升中。

    3.其它渠道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或以宣传提纲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通过泉港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泉港住建”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开会等形式解读《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泉港政综〔2018〕18号)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通知》(泉港政办〔2018〕124号)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针对政务舆情,我局配套出台《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重大突发敏感事件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泉港建〔2018〕208号),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2018年,我局无舆情处置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 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申请8条,历年累计收到41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5条重复申请)。受理方式为网上提交、纸质受理,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是:涉及城市规划、农村建房、行政审批、竣工验收等方面内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

    2018年,受理公开信息已答复8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同意公开”6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向上级部门工作请示、工作报告,以及与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函等内容。不予公开的原因,主要是工作请示、工作协调等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包括数量( 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原因、结果等。

    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0次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时还不能做到完全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规范和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深化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统计数据中,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统计,其余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

    ( 二) 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9

    758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99

    75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41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8

    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4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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