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6〕2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8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相关规定,参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泉建综〔2025〕34号),重新梳理调整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390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28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公共服务17项和其他权责事项21项。
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请各股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行政审批股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具体信息更新工作。
附件: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
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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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