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6〕2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记录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良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6-03-31 10:01

      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查,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退出逸涛城市广场小区服务,但截至目前,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仍未能及时退还给业主。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规定,扣除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5分,记分编码为FJWYXY5058,将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端正态度,主动作为,加以改正,于15日内整改到位。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提升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水平。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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