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6〕2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各物业服务企业:
经查,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退出逸涛城市广场小区服务,但截至目前,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仍未能及时退还给业主。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规定,扣除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5分,记分编码为FJWYXY5058,将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端正态度,主动作为,加以改正,于15日内整改到位。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提升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水平。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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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