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5〕11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5年12月5日,泉州市泉港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泉州市泉港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且逾期未整改”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泉港消行罚决字〔2025〕8号)。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规定,扣除泉州市泉港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记分编码为FJWYXY5075,将不良信息记录到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泉州市泉港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端正态度,主动作为,加以改正。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要诚信自律,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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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