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3-00037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3〕10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4
区直有关部门,各受监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巩固提升“点题整治”成果,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原则和“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的要求,区住建局与区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整治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保障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权益,结合区纪委工作要求以及市住建局、人社局印发的《关于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直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强化信息化动态监管,夯实防欠治欠长效制度落实,努力实现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全覆盖;实名制项目更新率达到90%以上,有考勤项目的平均考勤人数超81人,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率超6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实现动态清零,结案率达98%以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以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中小型项目为重点,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
1.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2.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
3.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因甲指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4.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5.对上述线索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问题。
三、整治举措
(一)全面排查欠款欠薪隐患。开展欠款欠薪问题调研,摸清防欠制度落实情况,梳理分析整治难点堵点。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欠款欠薪问题隐患,按照“一个明确二个清单三个到位”排查法,明确责任人,建立排查清单和问题清单,密切跟踪整改、处理、问责到位情况。
(二)强化信息化过程监管。强化实名制成果运用,利用市实名制平台,挂钩农民工工资发放,持续督促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项目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劳资专管员配备、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合同履约评价,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核查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情况,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逐步推行差异化管理,延伸建立工程款拖欠预警机制,全流程监控拨付情况,主动处置欠款隐患。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运用大数据分析功能,重点核查近两年内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资质造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的企业承建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坚持“双倒查”制度,对于发生欠款欠薪行为的企业,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强化实名管理、工程款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机制,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和社保缴交情况为线索,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以施工合同和资金往来为依据,严肃查处“甲指分包”引发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甲指分包”行为查处。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31号),治理“甲指分包”问题,重点核查项目施工合同和资金往来情况,督促问题项目立即整改,并按违法发包行为予以查处。压实建设单位工资清欠责任以及参建各方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落实各项长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工资清欠责任。
(五)开展重点专项行动。针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制度落实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持续进行线上动态排查,实现制度落实全覆盖。
(六)持续完善长效机制。依托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平台,将欠薪欠款列入信用评价范畴,加大信用扣分力度,涉及恶意欠薪欠款的市场主体予以顶格信用扣分;进一步推行项目过程结算,重点在国企项目推行;建立造价纠纷调解和司法援助机制,积极调解工程款纠纷问题,发挥行业协会涉工程法律援助指导作用;构建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体系,形成欠薪问题监管处置全闭环;开展根治欠薪制度争优争先争效行动,推动制度“全覆盖、实运转”。
四、主要步骤安排
(一)问题调研阶段(7月底前)
区住建和人社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摸清辖区内项目欠款欠薪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资专户等制度落实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梳理分析拖欠产生深层次原因,提出化解问题隐患有力有效举措,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11月底前)
区住建和人社部门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问题项目落实整改。建立欠款欠薪摸排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化解时限,责任到人。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及时预警欠款欠薪隐患并督促立整立改。全面核查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以“甲指分包”为重点,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三)整改迎检阶段(7月底前)
推进部、省、市三级工资支付监控平台数据对接,加大项目平台信息不匹配等问题的整改力度,全面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确保一体化平台占比、实名制更新率、项目平均上班人数、管理人员到岗率等“国考”考核指标动态达标。对照实地核查规程,进一步完善考核佐证材料。确保迎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顺利完成。
(四)验收巩固阶段(12月底前)
集中开展成果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率”、“支持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人社局成立区“点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实施,对照清单逐项抓实,坚决整治到位。
(二)实施开门整治。区住建局、人社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业宣传力度,推动宣传活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覆盖,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持续提升。总结正面案例,遴选一批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示范项目并组织观摩;通报一批恶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住建局会同人社局于每月23日向市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典型案例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深化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三项清单。
附件: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加强工作专班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7月底前 |
2 |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问题清单,梳理分析拖欠原因,提出化解问题隐患有力有效举措。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7月底前 |
3 |
结合调研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7月底前 |
4 |
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7月底前 |
5 |
建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研究工作机制。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6 |
每季度召开1次“点题整治”推进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交流分享经验做法。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7 |
跟踪、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8 |
建立“双台账”,对照整治方案,明确月度“工作目标及节点要求”,按月更新报送“双台账”以及进展情况。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9 |
开展根治欠薪制度争优争先争效行动。 |
区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0 |
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推进欠薪欠款落实整改。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1 |
充分利用市级实名制平台并加强现场核查,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等制度情况。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2 |
充分利用工程款预警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 |
区住建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3 |
开展合同履约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水平,压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4 |
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
区住建局 |
10月底前 |
15 |
开展“甲指分包”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甲指分包”欠薪问题。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6 |
推动国企项目落实施工过程结算。 |
区住建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7 |
报送一批欠薪欠款典型案例,转发解决欠薪欠款问题的经验做法。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8 |
在住建和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立“点题整治”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7月底前 |
19 |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宣传进交易中心、进建设单位、进施工企业、进项目部。 |
区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股 2023年7月14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