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3-00036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3〕11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更好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办事群众“一趟不用跑”的工作目标,我局将启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3年8月1日起,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发放纸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
二、电子证书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相关部门在企业资质、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档案归档等管理中应对核发的电子证书予以认可。
三、电子证书获取:持证人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电子证书可通过“证书信息”栏目进行下载打印。申请人下载、打印证书有困难的,可到泉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建窗口打印证书。
特此通告。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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