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19-00080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19〕26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建〔2019〕267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30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0-30 17:09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辖区各建筑业企业,各受监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确保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通知》(闽建筑〔20178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的通知》(闽建筑〔20164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版)的通知》(闽建〔2018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泉建建〔20198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泉建建〔201910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治全面排查的通知》(泉建筑〔201935号)、《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安委〔201915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港建〔201950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建〔2019118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泉港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泉港建〔2019118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泉港建〔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动态考评111个项目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8份,质量安全动态考核共记分3587.54分,对项目经理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1015.47分,对总监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778.3,对施工单位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1015.47分,对监理单位实施网上动态记分合计778.3分;共对103台塔吊和97台电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35份;共对125个项目开展合同履约评价,记分共计249分;对23个项目符合条件的砼受力构件共抽测58个,其中有12个构件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值,后经取芯验证合格。对5家搅拌站开展建筑用砂及原材料专项检查,抽查建筑用砂5组、粉煤灰5组,结果符合要求。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检查时段未能到岗,监理单位备案人员无故不在岗;部分项目基础分部验收记录表、桩基验收记录表及自查记录由他人代签;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反馈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间登入动态管理系统进行整改反馈,需报送书面反馈材料未及时反馈(如:港辉花园3#住宅楼项目)。

    2.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现场已施工至四层梁板,地基基础分部尚未组织验收(如:迪信院项目)。

    3.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录入动态系统;部分项目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人由他人代签,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如:福安大酒店)。

    (二)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砼结构构件、节点回弹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后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取芯验证合格;部分项目现场竖向构件未按要求配备两套模板,混凝土楼板未采用土工布或薄膜进行覆盖养护,个别项目外墙迎水面砼梁下端未做企口型止水带(如:力标·)。

    2.个别项目墙体构造柱未设置;个别项目纵向受力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节点加密箍筋数量、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如:海龙公寓楼A)。

    3.部分项目未编制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同条件试块未按方案要求留设在相应构件附近;个别项目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未按要求检验;个别项目门窗三性检测数量不足(如:聚福小区三期三批次工程)。

    4.个别项目飘窗结构设计为钢筋砼,实际施工采用砖砌体,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钢柱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且未能提供设计变更材料(如:年产7万吨功能性塑料专用料工程)。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模板工程。个别项目模板支撑主楞采用圆钢管替代方钢(如:万兆山庄BB01-B80、商业B-1段工程);部分项目模板支架顶托材质不符合要求,责令拆除重搭(如:逸涛学府新城配套幼儿园工程);部分项目模板支撑架立柱纵距与施工方案不符,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要求,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

      2.外脚手架。部分项目连墙件未按规范设置,个别开口型外架未设置斜撑,个别项目工字钢固定端长度不足(如:泉港荣风商住楼项目)。

    3.建筑起重机械。

    塔式起重机:部分项目标准节联接螺栓松动,专用电源箱未专用不符合要求,金属接地一边脱焊,司机室部分底板破损,个别项目标准节无出厂日期无钢印标识;部分项目回转限位装置未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起重量限制器失效;部分项目塔吊上部防护围栏夹板设置不全,主吊电机固定螺栓松动,变幅装置底座固定螺栓松动,塔吊与建筑物垂直距离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使用圆钢筋作为吊具等问题,责令一台塔吊拆除退场,两台塔吊停止使用。

    施工升降机:个别项目吊笼中间滚轮有一个滚轮严重松动、背轮固定螺栓严重松动,吊笼驱动板固定螺栓松动、顶道附着穿梁螺栓部分松动;部分项目吊笼上极限、上限位挡块固定螺栓无防松措施、左笼超载保护器失效;个别项目标准节联接螺栓有严重松动;部分项目司机操作室无零位保护、电机防护罩固定不牢、防坠器固定螺栓个别无防松、右笼减速器固定螺栓无防松措施等问题(如:五里海岸二期项目)。

    4.临时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现场电动工具未接PE线,无专用开关箱(如:泉州市恒基三期建设工程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存在裸露场地未按要求配齐防尘设施,现场扬尘大,场内施工道路浮沉厚(如:天马华耀城82地块项目);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建筑材料、构配件未分类堆放整齐。

    (四)混凝土搅拌站季度评价情况

    2019929-3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5家预拌砼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测砂、粉煤灰各5组,对实验室、搅拌楼、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绿色搅拌站等进行检查,主要存在:未按要求配备压泥机、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道路未划线标识,搅拌车未按要求安装防漏装置,围墙四周未安装喷淋等问题,绿色搅拌站建设进度滞后,抽测机制砂氯离子含量均在0.001-0.003之间。

    二、通报表扬

    泉州新立基石化有限公司沥青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较高,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健全,施工现场场地道路硬化处理,钢筋安装规范,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各类建筑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场地土方及时覆盖,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高。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余燕,监理单位福建省实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郑胜

    三、通报批评

    力标·湾项目:该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抽查发现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会议签到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未签到;1#6层柱3根钢筋偏位但未进行处理;现场未按要求对竖向构件配备两套木模板,混凝土观感存在蜂窝、孔洞等严重外观缺陷且擅自修补,混凝土强度回弹推定値不满足设计要求;楼梯梯板厚度实测与设计值负偏差12mm,剪力墙上限错位达30mm,外墙迎水面砼梁下端未做企口型止水带;现场临时用电未接零保护,外架与主体间距超15cm未防护等问题。施工单位福建省诚毅工程建造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伟杰,监理单位为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王贻裕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24号)文件要求,对泉港区诚固建材、荣盛建材、浩睿建材、钳美建材、华源建材五家搅拌站抽测发现机制砂含有氯离子,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局建工股、质量安全监督站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监管机制,继续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提高安全责任生产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以及防台防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等活动,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坚持常态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完善举报监督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泉港建〔2019256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19257号)等文件,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坚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程序严肃查处。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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