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19-00060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19〕案告字第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9
泉州正元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承揽的世茂璀璨星城二期5#楼塔吊(备案号:闽CQ-T00509)拆除前未提前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擅自拆除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实,泉州正元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承揽的世茂璀璨星城二期5#楼塔吊(备案号:闽CQ-T00509)涉嫌拆除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职权编码:350500121-CF-116),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对上述告知事项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单位名称: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泉港区祥云南路
单位电话:0595-87987892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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