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1-03-01 00:00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度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经自查,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0条。

    (二)、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经自查,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电话咨询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本部门信息及上级部门信息。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经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关于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经自查,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成立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副主任林小平同志任组长,由综合股具体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中心政务公开栏、中心网站,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四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设立了资料索取点、建立网站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完善各项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实施内部监督,建立电话回访等制度,联合区效能办不定期抽查项目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箱,公开监督电话号码,征求办事群众意见;加强社会监督,从区人大、政协及企业界聘请审批服务社会监督员,对审批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监督和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逐步学习和总结规范。

    二是工作人员具体业务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公开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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