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9 09:52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股,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一、概述

    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度我单位主要从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审批行为的公正透明。

    ㈠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成立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陈宗德同志任组长,由综合股具体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有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㈡规范内容,创新形式

    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涉及部门职责、服务承诺等,及时将其公开在中心外网网站上,供群众查询。在通过办事手册、办事须知、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的基础上,我们还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开设“审批咨询一线通”,一部电话对外,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值班,严格按照“解答咨询一口清”的要求,认真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利用网络资源,开通“网上答疑”,建立与企业群众双向互动的交流平台。截止目前,今年共受理网上答疑30多个,接听咨询电话近90多个。

    ㈢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实施内部监督,建立电话回访等制度,联合区效能办不定期抽查项目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箱,公开监督电话号码,征求办事群众意见;加强社会监督,从区人大、政协及企业界聘请审批服务社会监督员,对审批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监督和检查。对不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1%;法规规章和规范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2%;行政许可类的信息为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7%。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设立了资料索取点、建立网站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完善各项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其中方式通过电话咨询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非本部门信息,及上级部门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㈠进一步提高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加强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㈡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网制作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逐步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让企业和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㈢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抓督促、促落实的合力。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通过严格的考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扩大办事群众参与度,增强窗口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㈠主动公开信息数33条。

    其中,2008年19条,2009年14条。

    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9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

    33

    其中:1.网站公开

    14

    3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