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港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泉港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4条,共解读各类政策信息4篇,其中“六保”“六稳”政策1篇,其他政策解读3篇。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由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档整理,上网公开,每月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材料送交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处查阅场所,每季度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