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港区文体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成绩单)
    时间:2014-12-05 16:01
     

    根据区政府办《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6号)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7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和纪检组长任正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综合股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推进、指导和文化市场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重点领域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文化市场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对照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区内有关新闻媒体、区文体新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文化市场安全信息。明确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根据公开目录将应公开的内容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或发布至泉港区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泉港区文体新局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我局行风建设,自觉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4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