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1 15:03
    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201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将通过泉港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wtlyj.qg.gov.cn/)全文上载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港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综合股(地址:区广电大楼8层;联系电话:87971012)。
       一、概述
       2012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科级干部为副组长,主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2. 加强载体搭建。一是加强局政务网站建设。2012年我局推行政务网站阳关管理,规范目录设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和指引,并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内容,推进我局政务网站的更新。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政务活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闻宣传。
        3.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修改完善《泉港区文体新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泉港区文体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泉港区文体新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途径、申请的处理等内容。我局还加强内部的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位,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及时、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自2003年至2012年通过我局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发布的信息数为551条,其中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1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与文体旅游新闻出版行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本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和办事程序;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重大节日活动及常规性活动开展情况;
        5.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公开形式有网站公开、局文件正式发文、公开栏公布、新闻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通过我局获取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包括依法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 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网上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加快;
        3. 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操作细则,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群众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业务工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检查力度。为保证按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检查。同时,加强督办工作,督促有关股室及下属单位及时发布新政策、法规和动态性信息,特别是审批程序、规范和结果,及时更新规范性文本(表格)等,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局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范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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