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及时送泉港区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我局承担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府信息“制作即定密、建账全管理、审核再发布”流程,具体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情形。同时,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与自觉性,持续提升报告编制质量和应用实效。2025年度我局累计制作政府信息37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行政诉讼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89条,不公开信息148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全文电子化网站公开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2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

    收取情况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对照工作标准仍存在短板弱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公开渠道覆盖面不足,二是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亟待提升,三是工作长效机制尚需健全。

      202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构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平台”多元化公开体系,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分类和检索功能,提升信息查找效率。

      二是提升专业能力。明确信息公开人员,定期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实行“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