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现将泉港区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统计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5-87987630;传真号码:0595-87993630;电子邮箱qgtjj2017@163.com;地址:泉港区锦绣街人事大楼5楼;邮政编码:362801)。

    一、总体情况

    局坚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统计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条,内容涵盖数据解读、调查项目审批目录等。所有信息均按要求送交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保持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开需求,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衔接顺畅、责任到人。同时,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4.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单独设立信息公开网站,主要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利用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同步发布相关的统计数据解读、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部门决算,方便不同群体查阅。

    5.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与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公众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对于通过现场、电话等渠道进行统计信息咨询的单位和个人,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我局组织编印的《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资料,均免费发送给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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