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09:17

      泉港区统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统计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87630;传真号码:0595-87993630;电子信箱:qgtjj2017@163.com;通信地址:泉港区锦绣街人事大楼5楼;邮政编码:3628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统计行政职能,及时准确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数8条,其中送交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数8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2.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3.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g.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单独设立信息公开网站,主要依托区政府工作管理系统等公布相关的统计局数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我局工作动态信息等,并通过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图书馆发布纸质公开信息。

    4.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公开领域仍需进一步拓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及时高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统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均未收取费用。本局印发的《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也未收取费用,均免费发送给各级及各有关部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