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08:24

    泉港区统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泉港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其中送交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数12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要求公开。其中,本局2012年、2019年各接到一件来自在校学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2件依申请公开。

    3.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独立的网站,主要依托区政府工作管理系统等公布相关的统计局数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我局工作动态信息等,并通过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图书馆发布纸质公开信息。

    4.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督促按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通过会议强调信息公开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帮助也是一种监督,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提高意识,依法办事,通过信息发布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可以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减少因政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信访和投诉。二是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机制。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修订了《泉港区统计局关于信息网信息发布流程细则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科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化,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为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以、信息公开力度、深度不够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今后,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

    一是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能力。

    二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加强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统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均未收取费用。本局印发的《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也未收取费用,均免费发送给各级及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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