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港政办〔2018〕118号文件要求,由泉港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每个季度都召开全局办公会议,主要对全区国民经济指标、经济运行分析、季度政务公开和年度预决算公开进行审定,一年至少4次会议。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今年以来未有主动公开和不公开文件,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本局2012年度接到一件来自在校学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1件依申请公开。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责,并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依法、及时在区政府网统计局专栏 “政务公开”栏目中对《泉港区统计局责任清单》和《泉港区统计局权力清单》进行更新。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未涉及该项。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多部门联合形成并公布《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我局泉港区政府网上发布了《2017年度泉港区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度泉港区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对我局2018年的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未涉及该项。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未涉及该项。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未涉及该项。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对各级统计部门相关的政策时刻保持重点关注,对统计相关政策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今年未涉及该项。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今年未涉及该项。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今年未涉及该项。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今年未涉及该项。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泉港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今年未发生相关事项,未涉及该项。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今年未发生相关事项,未涉及该项。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今年未发生相关事项,未涉及该项。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今年未发生相关事项,未涉及该项。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今年未发生相关事项,未涉及该项。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安排专人,每周定时查看网站网民留言和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今年未涉及该项。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今年未涉及该项。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今年未涉及该项。
25.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取消公共服务事项“统计登记证审核”。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我局通过登记部门开放的后台共享端口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按照区审改办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并公布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此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审核转报”“统计登记证审核”2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调整为权力清单的其他事项。上述事项的变动,我局均及时对应调整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局网站上公布。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今年未涉及该项。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今年未涉及该项。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今年未涉及该项。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挂靠区政府网站,相关维护和安全保障机制均用区政府统一管理。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今年未涉及该项。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今年未涉及该项。
3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今年未涉及该项。
3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今年未涉及该项。
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今年未涉及该项。
3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专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项工作不断规范,进展顺利。
36.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今年未涉及该项。
3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和新修订的《规定》实施后,我局及时派出人员参加政府办组织的联络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就如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就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都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程序来执行,今年来共向“泉港信息”投稿7份稿件,全部上稿。
38.编制完成《泉港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今年未涉及该项。
39.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今年未涉及该项。
40.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今年未涉及该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到2018年底,本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统计公报10条;政务动态发布信息2条;2003年以来,单位网站发布公开信息288条。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因此我局也投入了最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
(二)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
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2018年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平均发布时间比往年明显提前。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60%以上。为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市民需求,我局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渠道,了解掌握市民的信息需求,对市民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每年及时发布全区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向社会各界、企业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接受接待来电来访等。
(三)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有泉港区统计内网、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等。实时更新本局内外网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向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局2012年度接到一件来自在校学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1件依申请公开。
(二)受理申请办理情况。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受理申请,并进行网上回复申请。已经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为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与市民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与社会及市民的信息互动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继续开展定期督查制度。重点是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门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
4、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监督。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开展开门评议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以争取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配合统计工作,为促进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对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统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均未收取费用。本局印发的《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也未收取费用,均免费发送给各级及各有关部门。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 |
28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28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泉港区统计局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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