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4 11:38

    区经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对区经贸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泉港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深化公开内容。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在“泉港区经贸局”网站(http:// www .qgftec.gov.cn )上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经贸信息、企业风采、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三)确定公开形式。在“泉港区经贸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

        (四)健全工作机制。每个月由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上网公开,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本单位信息,均在公开前由综合股指定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的保密审查,并由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上网公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本单位已上网公开的住处进行保密自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60 %;部门文件 6条,占总体比例的 24%;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 2条,占总体比例的8%;其他政务政务公开信息2 条,占总体比例的6.25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收到文件信息需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接受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80多次。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35008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度,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完善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群众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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