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03-21 15:23

    区经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对区经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1年泉港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深化公开内容。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在“泉港区经贸局”网站(http:// www .qgftec.gov.cn )上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经贸信息、企业风采、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三)确定公开形式。在“泉港区经贸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

       (四)健全工作机制。每个月由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上网公开,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本单位信息,均在公开前由综合股指定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的保密审查,并由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上网公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本单位已上网公开的住处进行保密自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2 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 条,占总体比例的62.5 %;部门文件 7条,占总体比例的 35 %;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 3 条,占总体比例的9.37 %;其他政务政务公开信息2 条,占总体比例的6.25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收到文件信息需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本单位接受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70多次。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33978 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完善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群众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