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0-00001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5
    泉港区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11:43

     

     

     

     

     

    泉港司〔20201

     

    泉港区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把施行《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综合股,负责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管理,主任由综合股股长兼任,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全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我局把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工程和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8个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及时创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改造完善区司法局部门网站,按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四个二级栏目,并按《条例》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所有信息发布条目均严格按照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及正文链接的发布格式编制。做好我局网站与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泉港”的链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材料及时送交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查阅中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获取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一是属于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予公开。各股室、直属单位形成或变更的政府信息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综合股。二是局综合股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予以登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局综合股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内容转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单位自收到申请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材料送分管领导审批,然后报局综合股,由综合股负责答复申请人。注重把处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与办理文件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办理文件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各股室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时,要对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整理归类,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三是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是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最终审签者是保密审查的责任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局把学习《条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相关知识和业务的教育培训。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了《条例》、区政府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规定,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散,工作人员普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缺乏计算机专业工作人员,缺少技术保障。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拟配备计算机专业工作人员,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9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14条。

     

                                                 泉港区司法局

                                                 2020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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